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深刻吸取近期我市工业企业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深化工业企业消防安全大会战,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全市工业企业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嘉安委〔2020〕12号),决定开展全市工业企业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百日集中攻坚,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隐患大起底、问题大整改、管理大改善、意识大提升、风险大曝光等工作,有效防范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事故隐患的工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有效遏制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全面实现工业企业火灾总量明显下降。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对象
全市工业企业,重点为单幢占地面积大于1500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工业厂房和仓库(纺织、木业、化纤、箱包、制衣、植绒等)、厂中厂、租赁厂房等。
(二)重点整治内容
1.防火分隔不到位。厂房、仓库内采用泡沫夹芯板、木材等可燃、易燃材料进行分隔的;同一楼层内设置的生产加工、储存,未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的;同一楼层出租的不同业主区域间未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的;生活区域与生产存储混设在同一建筑内。
2.疏散通道不畅通。厂区内违章搭建占用消防车通道,或堆放物资影响通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
3.消防设施未达标。按照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规定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系统等消防设施或已设置的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4.火源管控不到位。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未套管保护,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厂区违规电焊、气焊、切割或者违规使用其他明火。
5.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企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建设不到位;单位员工不掌握“一懂三会”内容(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
6.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企业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未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或值班人员不具备实际操作能力;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期火灾。
7.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企业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未建立消防组织(微型消防站);小微企业园、厂中厂和租赁厂房未明确各方消防职责并落实统一管理人员;违规住人或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三、工作步骤和主要任务
工业企业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从即日起至8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5日前)
市政府专题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工业企业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发动部署,落实各级责任。
(二)攻坚整治阶段(5月16日至8月20日)
1.隐患大起底。各镇(街道)要组织应急管理办、消防工作站、公安派出所、网格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辖区工业企业开展全覆盖、无盲区、零死角的火灾隐患排查,要在之前排查的基础上,增加检查人员,加快排查力度,确保在攻坚整治阶段对辖区内所有整治对象至少排查一遍。按照排查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等“三张清单”要求(附件3、4、5),建立隐患清册。
2.问题大整改。对照隐患清册,严格落实《工业企业消防安全十项严管措施》(附件1),实施综合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制定整改方案,排出整改计划,落实动态管理、跟踪问效。6月底前,排摸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经市消防救援大队报请市政府挂牌督办。
3.管理大改善。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并作出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承诺,已完成消防安全自查的企业,要在单位明显部位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公开声明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经落实防范措施),实施规范化管理,强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
4.意识大提升。结合万名员工消防安全大培训计划,督促企业建立常态化消防培训制度,实现“五必训”,即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队员、新入职员工消防培训全覆盖,达到“一懂三会”要求,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5.风险大曝光。发动省、市、县三级新闻媒体通过明察暗访,集中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严重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案例,增强全社会消防安全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巩固提升阶段(8月21日至8月31日)。
各镇(街道)要全面评估本辖区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并开展总结验收,通过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成果,全面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