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行政村(社区)、有关部门:
现将《河山镇犬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8日
河山镇犬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强化我镇依法文明养犬管理工作,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提升城市文明指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以及市有关要求,我镇按照实际情况划分重点管理区域和一般管理区域参照条例重点管理区制度进行犬只管理。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河山镇小城镇整治区域(0.94平方公里)为重点管理区域,具体为环河北路以南、长秀河以东、桐德线以西、无量桥港以北区域,该区域实行犬只狂犬病免疫和养犬准养登记制度。重点管理区域内禁止饲养烈性犬,除辅助、导盲、导听等需要外,禁止个人在重点管理区域内饲养大型犬。
管理重点解决“六类问题”:一是狂犬、无主犬、流浪犬问题;二是溜犬不栓犬链问题;三是携犬出入公共场所扰民、污染问题;四是重点管理区内设置犬类养殖场问题;五是从事犬类饲养、经营、诊疗等相关活动的单位未取得农业经济部门的动物防疫、诊疗许可,未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问题。六是不服从犬类管理、阻碍执法或暴力抗法问题。
一般管理区域实行犬只狂犬病免疫制度。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犬类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田思轶 河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蔡月飞 河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陈振钦 河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员单位: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公安派出所、农经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各行政村(社区)、党政办、宣传办、综治办、财政办、河山镇中心卫生院、其他相关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犬类管理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由余辉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组织具体工作推进。
三、职责分工
(一)镇政府:负责成立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确定河山镇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建立犬只收容所;建立流浪犬的捕抓、收容、处置等机制;落实“一站式”免疫办证服务点;完善区域内投诉举报处置机制。
(二)宣传办:负责在河山镇开展依法文明养犬的宣传工作。
(三)公安派出所:负责饲养动物扰民、放任动物恐吓他人、驱使动物伤人等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工作;负责依法查处犬类管理中的治安、刑事案件;负责配合做好对流浪犬捕捉、狂犬捕杀、烈性犬没收处置等工作,保障犬类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四)综合执法中队:负责履行《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行政处罚工作;负责河山镇重点区域内开展犬只准养登记工作;负责流浪犬捕捉、狂犬捕杀、烈性犬没收处置等工作。
(五)农经中心:负责全镇范围内犬只的免疫和监管相关工作;核发犬牌,并对犬只植入电子身份标识(河山镇目前无动物医院);负责饲养未免疫犬只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负责犬类疫情的监测以及诊疗服务行业的审批和监管工作。
(六)市场监管所:负责犬只经营、诊疗机构的注册登记,依职权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七)综治办:负责群众关于犬类相关投诉举报的受理登记、回复工作。
(八)各行政村(社区):负责协助开展依法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负责辖区内犬只底数排摸;负责辖区内不文明养犬行为劝导、涉犬民事纠纷调解等养犬管理工作。(河山社区、石栏桥村、华台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