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区依普办主任 钱国平
(2012年1月11日)
区依普领导小组主任、副主任,各位组员:
现在我代表区依普办公室向区依普领导小组会议报告一年来的工作及明年的工作思路。
2011年普法依法治区工作情况
2011年,全区普法依法治区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区人大、政协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上城区第六个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五年规划(2011-2015年)》,为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高品质中心城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2011年,我区被中宣部、司法部评为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被省委、省政府授予2006-2010年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
一、坚持科学谋发展,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
2011年是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丰收之年,经过五年的努力,我区获得了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的殊荣。2011年也是新一轮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启动之年。我们坚持科学发展理念,发扬创先争优品质,高标准启动“六五”普法,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创新发展。
(一)新一轮普法依法治区顺利实施。我们从加强领导、服务科学发展着手,适应民主法治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制定和实施新一轮普法依法治区规划。
一是组织领导抓“强”。及时组织召开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年的普法工作,对区依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五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分解等制度进行落实,切实发挥成员单位的作用。制定并印发了《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根据人员分工的变动,及时调整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成员,组成了以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分管领导为正副组长,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政法委等15个部门相关负责人为组员的依普领导小组。
二是启动“六五”普法抓“早”。早在去年年底,区依普办即根据中央、省、市“六五”普法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通过举办座谈会、召开务虚会、实地调研、网上征集“金点子”等途径,认真谋划和着手起草第六个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规划。月20日,区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上城区第六个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五年规划(2011—2015年)。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实施上城区第六个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决议》。6月15日,率先全省召开了区“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大会。会议总结回顾了“五五”普法期间我区形成的具有上城特色的十大普法亮点,全面启动了“六五”普法依法治区工作。省司法厅副厅长林丹军出席会议,她对我区实施“五五”普法的成效和启动“六五”普法的效率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期待我区“六五”普法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取得新的成绩。
三是督促规划实施抓“实”。“六五”普法依法治区规划实施以来,全区上下根据《规划》,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全部制定落实了《规划》的实施方案。新一轮普法依法治区工作全面、迅速展开。区人大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先后对 部法律法规在我区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检查;11月至12月,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及部分代表、区依普领导小组成员对我区贯彻实施《规划》情况进行了视察检查,抽检了法院、教育局等8家单位、街道、社区和企业,对《规划》实施情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二)法制宣传教育创新发展。我们从服务大局、以人为本着手,不断改进工作理念、丰富工作内涵、创新工作载体,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突出重点普法对象。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继续坚持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一年来,“四班子”和全区领导干部、公务员参加集中专题学法和依托“干部学习新干线”学法,参加学法用法考试1552余人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11部。以青少年为重点,开展两大学校法治实践项目,一是开展公民素养教育实验,鼓励学校制订校本学生权利保障公约,深化“红领巾小提案”、“小公民议事厅”等载体建设,二是开展学生依法自治实践,鼓励学生观摩换届选举,参与班级民主管理,通过演讲、辩论等方式增强法治意识。如杭州市服装职业高级中学成立“法警学校”,利用模拟法庭的形式开展法制教育;新世纪外国语学校、抚宁巷小学等学校成立了消防警校,组织开展新《消防法》的学习实践活动,增强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互动性和感染力。
二是突出重点普法领域。组织律师和相关职能部门普法联络员到列车上、城站火车站、吴山广场、工业科技基地、陶瓷品市场、望江外来人员公寓和民工学校等地方,向外来务工人员宣传《社会保险法》,并举办数十场法律咨询活动,免费咨询解答群众的法律难题。到辖区范围内饭店、酒楼等重点对象单位,有重点地宣传刑法修正案和“酒驾入刑”等交通安全法规。志愿者们还利用手绘漫画、卡通图片、温馨提示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交通法。
三是突出重点普法节点。结合“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老人节、全国助残日等节假日,区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相应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和专项主题活动。先后在小营巷社区公园举办了庆“三八”国际妇女节、“平安家庭”创建、《杭州市法律援助条例》的法律咨询,发放援助卡,为广大市民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在太庙广场联合举办了以“广泛开展违建专项综合整治,构建和谐社区,打造品质上城”为主题的全区性拆违、防违、控违专项宣传活动;在吴山广场、杭州八卦田遗址公园、杭州陶瓷品市场等群众聚集较多的场所联合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活动。为配合全区人大换届选举,区依普办在全区各街道开展了人大换届选举的巡回法制宣讲。12月2日,区司法局、依普办配合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省关工委等单位在吴山广场举办了浙江省青少年“法在心中”“12.4”广场主题活动。法制日报、浙江日报、浙江电视台、杭州电视台等多家媒体作了报道,反响良好。
四是培育上城特色法治文化。开展南宋御街法治商业街区创建活动。充分利用南宋御街的历史悠久、地段优越、知名度高、商铺密集、游客众多等特点,启动南宋御街法治商业街区创建活动,将法治文化与南宋御街、南宋皇城大遗址等历史文化相结合,打造南宋御街成为法治与商业和谐共融的文化御街。运用新型媒体探索多元普法。建立专业普法网站,建立普法QQ群、上城普法微博、开通普法短信平台等多元化网络法制宣传体系,首创社区信息化普法模式,通过“一网一论坛一频道”建设,在互动中推进市民法制宣传;推出“生命旅程”系统,将市民各阶段所需的不同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法律服务等公共服务、自主互助服务信息分类整合,满足不同群体的个性化法律需求和生活需求。用成果激励普法。以小营街道紫金社区参加省法制宣传橱窗征集评选获奖为切入点,组织街道分管书记和司法所长、司法助理员、司法协理员和全区普法联络员到小营街道紫金社区参观法制宣传栏。通过开展 “百户学法用法好家庭”、“万户家庭网上学”等评比表彰竞赛活动,激励、支持、引导群众和社会各界参加法治文化建设活动,在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中强化法治理念。
二、维护公平促正义,深入推进依法治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对法律实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依法办事、公正司法,切实推动依法治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区政府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六型”政府建设,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规范、公开、高效运行。
科学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制定了《关于加强上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实施意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集体决定、公布等制度,并对重大行政决策形成公众参与、可行性调查评估、专家论证、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行政管理和执法进一步规范。清理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报备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内容、报送程序和格式,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一年来,共审查规范性文件5件并依规报送市法制办备案;对2010年遗留的94件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彻底清理,87件继续有效,6件废止,1件已通过区人大上报拟修改为地方性法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各执法部门按各自权限,均制定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意见,细化、量化了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做到处罚依法、公开、公平,预防和减少了行政争议的发生。逐步推行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使被处罚人便于理解、易于接受,实现执法效果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进一步推行。推动政府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项目建设,以推进区、街道、社区三级行政服务体系建设为工作目标,统一规范权力事项、公开规范运行情况。对2011年前固化的权力、服务事项进行统一清理。审核认定206项审批、服务事项纳入上城区一站式审批服务平台,全部免费办理,方便企业和群众,有效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范围,2011年度机关新增公开政府信息961条,各公开义务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同意公开的1件,信息不存在的1件,申请内容不明确的1件,已全部答复),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29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深化完善。强化内部监督。通过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评选相结合、自查和外部检查评选相结合的方式,对劳动、人事、执法、文广新、公安(交警)等重点行政执法部门从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5月31日期间的200余卷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议检查,掌握了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和水平,发现问题、要求相关部门予以整改,并将执法案卷评查结果列入年底依法行政考核内容。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区政府各部门都完成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内容的相应调整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修订,并向社会公布。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中,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对上城区依法行政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探索联合执法机制、行政执法社会评议制度、人民调解工作等特色亮点给予高度评价。
(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有效规范司法行为。一年来,区两院以贯彻落实两项制度为着力点,积极发挥司法职能,坚持司法为民,打造阳光司法,有效地促进司法公平公正,维护法律的尊严。
司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全年新收各类案件5854件,办结5673件,通过积极开展扩大刑事指定辩护、诉前调解等多种方式审慎处理民商纠纷,开展行政案件简易程序试点工作、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等,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和争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新类型、群体性、敏感性案件不断出现,审判、执行难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审判执行工作保持了良好的运行态势,被省高院授予“2011年度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称号。建立健全阳光司法机制。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目标,以便民服务为导向,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制定《阳光司法实施标准》,大力推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等制度。通过实行网上立案、咨询,开通设立门户网站,制定实施裁判文书网上发布制度和案件信息网上查询制度,庭审全程录音录像,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开展公众开放日,聘请10名特约监督员等活动,不断扩大司法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不断丰富和创新阳光司法的各项措施,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方便群众诉讼,努力打造审判权执行权的阳光运作机制。
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发挥。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一主题,强化法律监督职能,规范执行“两制”行为。全年共受理提请批捕刑事案件377件571人,审查批捕341件50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刑事案件463件687人,审查起诉412件587人;立案查办医疗卫生、招商引资、城市建设等民生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10件11人、渎职犯罪案件3件5人。通过严厉打击犯罪,增强法律的威慑力。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件、监督撤案6件。追捕2人、追诉8人,不批捕50人、不起诉15人。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先后与公、检、法、司等单位会签了《审查逮捕案件跟踪监督工作的暂行规定》、《公诉引导侦查调查取证指导意见》、《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工作意见(试行)》等文件。其中,监督公安派出所工作在在长三角检察理论研讨会作了重点经验介绍。
司法便民措施进一步落实。认真做好立案审查工作,对疑难、敏感和新类型的案件,严格把握受理条件,积极开展诉讼费缓、减、免工作,切实保护弱势群体诉权。不断完善便民诉讼服务机制,开通网上立案、咨询信箱,设立法律志愿者窗口,落实诉讼指导、信访接待、判后答疑、案件咨询查询、电子叫号等各项便民举措;坚持巡回办案制度,开展好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维护消费者权益巡回法庭的工作,拓宽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1-10月份,审查立案4949件,对10件民商事案件缓交、免交诉讼费3.05万元,对2件执行案件发放司法救助金5.2万元。降低援助门槛,拓宽援助范围,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全面开通刑事法律援助通道。根据最新出台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刑事指定辩护工作的若干意见》,增加了9种刑事案件被告人指定辩护的情形。通过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初审权下放、网上申请、刑事援助申请前置等一系列举措,达到了方便困难群体、提高工作效率、满足群众需求的目的。全年共受理和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04件,其中刑事案件49件,民事案件55件,涉及残疾人9人,农民工32人,老年人5人,未成年人33人,妇女25人,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