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开展《车辆购置税档案管理系统》试点工作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车辆购置税档案管理,本市计划分批推广应用车辆购置税档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档案管理系统)。为保证档案管理系统的稳妥推行,市局决定自2007年1月份起,在普陀、嘉定、南汇三个车辆购置税征收点开展档案管理系统试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试点运行有关要求
(一)准备阶段(1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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