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租赁和购买公有住房享受优待的通知
各区县房地局:
为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413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做好本市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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