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调整本市企业实行其他工时制度审批权限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能,减少审批环节,经研究决定,对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权限等有关问题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4月1日起将本市企业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1日前企业已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实行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且申请材料已被受理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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