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及省厅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组织专家对2019年第四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时间:2019年5月19日。
审查意见中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的,要求企业提供原件进行核对的,企业需将相关原件及复印件同时上报(原件与复印件资料分开装袋)。
请企业需核实或补正的材料于2019年5月19日前报局建工科(奉化区大成东路1228号709室),逾期不予受理。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企业资质申请有举报的,请于2019年5月19日(以邮戳为准)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建工科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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