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奉化市限价房管理办法(试行)》(奉政发〔2009〕21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初审、公示、复核、核准,奉化区符合应家保障性住房区块3#-1、4#地块限价房保障条件的引进人才共有1户,现将上述家庭住房、人口等情况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5月8日,如对公示对象、内容有异议,欢迎群众在公示期间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奉化区住房管理和保障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574-88576726
来访(来电)时间:公示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来访(来信)接待:奉化区住房管理和保障中心(南山路168号206室)
附件.docx
宁波市奉化区住房管理和保障中心
2019年4月29日
公示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5月8日,如对公示对象、内容有异议,欢迎群众在公示期间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奉化区住房管理和保障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574-88576726
来访(来电)时间:公示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来访(来信)接待:奉化区住房管理和保障中心(南山路168号2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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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奉化区住房管理和保障中心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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