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奉化市防范和处置企业金融风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奉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奉化市防范和处置企业金融风险工作方案
受国内外经济、金融大环境影响,我市部分企业资金链较为紧张。为进一步加强企业金融风险管理,有效防范和处置企业金融风险事件,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市防范和处置企业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企业金融风险预警、协调应急和危机处置等有关事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分管工业工作副市长、分管金融工作副市长、市人民法院院长任副组长,宣传部、经信局、公安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人民银行、银监办、国税局、工商分局、住房建设局、商务局、信访局、法制办、金融办等单位和各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工业副市长兼任)和非法借贷治理、企业金融风险防范、借贷规范等三个工作组(组长分别由市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分管工业工作副市长、分管金融工作副市长兼任),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也相应落实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
(二)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抓好防范和处置企业金融风险工作。各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和各有关单位具体负责所辖企业金融风险预警、善后处置等工作。对于涉及面较广、社会影响大的企业金融风险由相关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报市防范和处置企业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处置。
二、企业金融风险预警监测
(一)预警监测范围:全市工业企业、建安企业、金融中介组织、民间借贷组织、多元化经营企业等,重点要关注资产负债率、民间借款比例较高的企业。
(二)预警监测职责分工
1.网络等媒体披露、传播、报道企业生产经营的异常状况。(市宣传部)
2.金融宏观政策变化情况及其走向,各商业银行信贷政策变动情况,企业贷款、承兑、信用证及对外担保等情况,特别是企业出现的下列情况:
(1)企业存在过度融资且信贷资金用于实体经济领域以外的;
(2)企业被银行非正常收贷而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
(3)企业有大量的异地银行贷款且有异常信息的;
(4)企业多次签发大额空头支票的;
(5)企业账户被突然冻结或被外地执法机关查处的;
(6)企业较长时间使用高利贷资金维持生产经营的。(市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办)
3.担保机构担保企业债务情况,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重点是企业连续三个月以上亏损或亏损金额较大、企业由各担保机构担保的债务不能按时清偿等情况。(市经信局)
4.企业的投资情况,重点是及时掌握、分析企业投资资金的数量、占用形态、投资效益、企业对外投资出现重大失误与损失情况等;对负债率超过70%的企业,做好企业资金、运行情况分析,并提出分类预警措施。(市统计局、国税局,各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
5.企业非正当原因纳税金额出现大幅度下降,未按期纳税申报或不能及时、足额缴纳税收及社保基金,存在欠税、偷税、骗税等行为。(市地税局、国税局)
6.企业主要负责人频繁出入境,企业出现大额非法集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接受司法调查、涉嫌经济或刑事犯罪等情况。(市综治办、公安局)
7.企业发生重大法律诉讼,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资金损失或涉嫌民间借贷纠纷等情况。(市人民法院)
8.企业抽逃、虚报注册资本金,企业主要股东股权发生变更,企业大额增加注册资本金等情况。(市工商分局)
9.企业连续拖欠劳动工资两个月以上或发生重大劳资纠纷等情况。(市人力社保局)
10.建安企业工程款被大量拖欠、承建工程中发生重大纠纷等情况。(市住房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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