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所(分局)、机关各科(室、队)、中心、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区第一次党代会精神,全力推进“六争攻坚”和“五大攻坚战”,以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统领,汇聚转型升级新动能,提高市场秩序控制力,为我区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打造高水平的营商环境,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向深度广度扩展,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营造开放便利的营商环境
1.加快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逐步取消企业名称核准,全面开放企业名称库。按照“法无禁止皆可登记”原则,凡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未明确禁止或限制的行业,允许企业申请使用新的行业表述。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核定经营范围,也可参照全国性行业组织或地方性行业组织认可的行业习惯或者有统一刊号的专业媒体发布的专业文献等核定经营范围,进一步推进经营范围登记便利化。
2.推进住所登记便利化。实施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对我区山丘汇青年创业园、跨境电商园区等园区内申请从事电子商务、计算机数据处理、软件和信息服务、网络技术、文化创意、游戏开发等行业的市场主体,启动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申请人在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并对其真实性作出承诺后,可免予提交租赁协议等使用权证明文件。进一步释放各类场地资源,降低创业门槛,突破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瓶颈制约。
3.推行章程、合伙协议审查便利化。制定并公开章程和合伙协议参考格式文本,供企业参考。在合法的前提下,充分尊重企业意思自治,允许股东、合伙人根据需要在章程和合伙协议中约定特色化、个性化的任意性条款。
4.全面深化“多证合一”和“证照分离”登记制度改革。加强商事登记区窗口标准化建设,实行“涉企证照工商通办”模式,全面开展商事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坚决清理和取消擅设的工商登记前置条件,坚持“登记部门告知”与“审批部门认领”相结合,加强与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双告知”落实到位。探索开展主体资格登记与经营资格登记相分离的“证照分离”登记制度改革。
5.大力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在行政服务中心、纳入政银合作的银行网点、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农村淘宝设置全程电子化登记终端,积极指导企业和群众通过网络办理登记手续,促进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做到申请、受理、审核、发照、公示的全流程网上办理,努力实现区域、业务、企业类型的全覆盖,更多程度利企利民。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范围,逐步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应用。
6.开启政银合作“一站式服务”模式。鼓励银行代办网点入驻区行政审批中心,配置一定数量的注册登记和执照打印一体机,加强银行代办人员业务培训,加深政银企合作,促进商事登记与金融服务深度融合,为企业提供全程电子化登记、银行账户开设等一站式、全流程金融服务,进一步提高企业投资便利化水平。
7.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大力引导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申请简易注销登记,通过开展形式审查和检索检查,对两年未年报、未纳税的市场主体,以及经实地检查不再从事经营活动或擅自转让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实行依职权注销或吊销,进一步拓宽退出渠道,有效解决僵尸企业问题。
8.加速提升服务群众办事效能。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发扬“店小二”精神,以问题为导向,向改革要效能,通过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制度、加强办事人员培训指导等措施深挖潜力,严格落实内外资企业1个工作日办结的承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能。
二、深入实施质量强区战略,为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高位引领营商环境
9.统筹实施质量提升大行动。实施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为企业提供质量示范攻关、质量援助等服务,强化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质量主体作用,扎实推进“气动电磁阀行业质量提升”等制造业产品质量提升项目建设,鼓励和培育奉化的特色企业争创宁波市市长质量奖。完善工作落实评价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和工作考核,推动产品、服务、企业、产业、城市、区域发展全面提升。
10.实施品字标“浙江制造”企业培育计划。构建“浙江制造”品牌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我区制造业“浙江制造”品牌建设,系统、整体、协同打造“浙江制造”公共区域品牌。开展精品培育工程,加大“浙江制造”品牌宣传力度,加强“浙江制造”企业培育,2018年制定发布“浙江制造”标准5项以上,完成“浙江制造”认证企业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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