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激发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根据《奉化区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发展政策的意见》(奉党发〔2018〕52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9年度奉化区高端人才引育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补助办法
自2019年1月1日起,对区内企事业单位自主新培养或从区外全职新引进的顶尖人才,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按照4:3:3比例在3年内逐年发放;对柔性新引进的顶尖人才,按给付的纳税年薪的15%给予引才单位最高100万元补助。对区内企事业单位从区外全职新引进的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及高级人才,并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15万元的补助,按照4:3:3比例在3年内逐年发放。对区内企事业单位自主新培养入选的特优人才、领军人才,并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10万元补助。以上补助项目申报时相关人才须已经通过宁波市人才分类认定(根据《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2018)》甬人才发【2018】5号文件)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奉化区高端人才引育补助申请表》;
2.在奉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历年参保证明和近三年参保证明,柔性引进不需要提供)、近三年个税缴纳清单;
3.企业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人事档案接转相关证明材料(柔性引进不需要提供);
5.高端人才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核实汇总、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所在镇、街道(工业线)或主管部门审核后,由用人单位统一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核。经审核通过的人才,由区人力社保局进行发文确认、公示,并对各类人才经费进行兑现。拨付给个人的补助先由人社部门拨至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再由所在单位拨给个人。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2月29日。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区人力社保局(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12号窗口)。
联系人:胡蓉萍 联系电话:88506030
附件1:奉化区高端人才引育补助申请表.docx
附件2:奉化区高端人才引育补助汇总表.docx
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2日
为深化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激发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根据《奉化区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发展政策的意见》(奉党发〔2018〕52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9年度奉化区高端人才引育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补助办法
自2019年1月1日起,对区内企事业单位自主新培养或从区外全职新引进的顶尖人才,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按照4:3:3比例在3年内逐年发放;对柔性新引进的顶尖人才,按给付的纳税年薪的15%给予引才单位最高100万元补助。对区内企事业单位从区外全职新引进的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及高级人才,并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15万元的补助,按照4:3:3比例在3年内逐年发放。对区内企事业单位自主新培养入选的特优人才、领军人才,并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10万元补助。以上补助项目申报时相关人才须已经通过宁波市人才分类认定(根据《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2018)》甬人才发【2018】5号文件)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奉化区高端人才引育补助申请表》;
2.在奉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历年参保证明和近三年参保证明,柔性引进不需要提供)、近三年个税缴纳清单;
3.企业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人事档案接转相关证明材料(柔性引进不需要提供);
5.高端人才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核实汇总、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所在镇、街道(工业线)或主管部门审核后,由用人单位统一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核。经审核通过的人才,由区人力社保局进行发文确认、公示,并对各类人才经费进行兑现。拨付给个人的补助先由人社部门拨至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再由所在单位拨给个人。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2月29日。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区人力社保局(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12号窗口)。
联系人:胡蓉萍 联系电话:88506030
附件1:奉化区高端人才引育补助申请表.docx
附件2:奉化区高端人才引育补助汇总表.docx
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2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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