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根据《关于促进奉化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奉人社〔2012〕142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9年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户奖励
(一)奖励标准
新登记注册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2000元补助。
(二)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奉化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补助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二、租房补助
(一)补助标准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我区租用办公用房并用于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给予为期3年的房租补助,第一年房租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后两年房租补助额度为第一年的50%。
(二)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奉化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补助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奉化政策 > 奉化区人力社保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fenghuaqurenlishebaoju/20200420/272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