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溪口镇资源配置和审批服务中心:
根据奉化市委《关于溪口镇深化改革加快卫星城市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市委[2010]16号)文件精神,现就溪口镇国有集体资产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建设项目招投标的招标拍卖或挂牌服务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明确如下:
一、国有集体资产产权交易,参照宁波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宁波市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按评估值累计计费收取手续费:
评估值在100万元及以下的按2.5‰收取。
评估值在1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的按2‰收取。
评估值在500万元至2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按1‰收取。
评估值在2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按0.5‰收取。
评估值在5000万元以上的按0.1‰收取。
二、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按宁波市物价局《关于核定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等收费标准的批复》文件精神,具体为:
1、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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