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市自来水总公司,各乡镇水厂: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若干意见》(甬党发[2012]147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宁波市高成长企业培育名单的通知》(甬政办发[2012]156号)和《宁波市物价局关于实行差别水价政策的通知》(甬价管[2012]121号)、《宁波市物价局关于公布执行差别水价政策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成长企业培育名单和期限的通知》(甬价管[2013]2号)有关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差别水价政策的范围。对列入宁波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的企业实行优惠的差别水价政策。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新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电子信息等四大战略产业和海洋高技术、节能环保、生命健康、创意设计等四大新兴产业、培育的企业包括“810实力工程”企业和高成长企业。“810实力工程”企业和高成长企业的具体名单以宁波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公布的文件为准。
二、差别水价的优惠标准。对认定公布的“810实力”工程企业和高成长企业,自来水销售价格在现行价格基础上降低每立方米0.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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