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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补贴项目名称 | 补贴政策文件名称及文号 | 补贴主管部门 | 补贴政策发放补助情况 |
1 | 学生资助(含营养餐补助) | 关于印发《宁波市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甬教计[2019]309) | 教育局 |
2021年,奉化区教育局继续落实《关于印发<宁波市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甬教计[2019]309)政策,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截止11月22日执行相关政策如下: 1. 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幼儿实施免收保育费和伙食费政策。每生300元/月,全年按10个月计算,累计发放119.85万元,惠及幼儿799人。 2. 义务段免除学杂费。基准标准为小学1400元/生·年(民办770),初中1800元/生·年(民办1000)。按照不低于宁波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并将规模较小学校生均增加100元、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的公用经费按10倍基准标准补助。2021年,我区拨付义务段公用经费6361万元,惠及义务段学校39所,学生43278人。 3. 义务段免除住宿费。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小学200元/生·年和初中300元/生·年补助给学校10所,补助金额57.48万元,惠及学生3832人。 4. 义务段免课本作业本费。全年给付义务段免课本作业本费2262.31万元,惠及学生43278人。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奉化政策 > 奉化区财政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fenghuaqucaishuiju/20211125/430079.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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