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根据《宁波市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甬财政发〔2019〕925号)与《奉化区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实施细则及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奉财政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研究后决定将尚田街道广渡村村综合服务中心等7个已经区级部门联合评审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列入我区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财政奖补计划。
现将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财政奖补工作的有关要求布置如下:
一、项目村应严格按照《奉化区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实施细则及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奉财政发〔2020〕9号)有关规定来实施项目,各镇(街道)要督促项目建设,做好项目管理、指导检查、验收审核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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