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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奉化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1年交通运输行业春运工作的通知 奉交运〔2021〕2号

朗读

局属各单位:

2021年春运自1月28日起至3月8日结束,为期40天。为做好2021年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春运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满意出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着力加强组织领导

(一)明确春运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及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做好春运工作和疫情防控,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人员防护的原则,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做好春运服务,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春运保障“双胜利”,保障全区人民群众平安有序出行。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更新春运网络机构。区交通运输局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相关科室、交通执法中队、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奉化区交通运输局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局属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组织结构,加强人员力量配备,切实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二、科学组织,确保疫情防控和春运保障“双胜利”

(三)春运期间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经受严峻考验。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仍在蔓延,国内多地接连发生本地病例,疫情自外部输入我区风险依然存在,春节期间,将迎来人员流动、人群聚集高峰,疫情防控面临更大压力。局属各单位要继续强化“人物并防”防控策略,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场所,做到闭环管理、精准管控。继续推进局属各单位、交通场站切实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按照甬防办【2020】111号《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等有关要求,继续守好各类“小门”,严格落实亮码、测温、戴口罩等防疫规定,确保各项防控责任落实到专门领导、专门人员。大力提倡鼓励在奉过节,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合理安排行程,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引导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节假日期间不旅游出行,确需出行的,要按相关规定要求做好报备审批手续。同时,要加强个人防护,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卫生应急知识宣教,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四)准确把握春运形势。据预测,2021年我区春运客流发送总量将达361.3万人次,其中:公交约350万人次,同比上升0.67%;道路客运约8万人次,同比下降39.53%;奉化火车站将发送旅客约3.3万人次,同比下降21.42%(与2019年春运同比,2020年因受疫情影响,公交、长途客运、铁路动车均有停运,数据无法体现)。受疫情影响,2021年春运期间我区人口流动规模将明显低于常年,客流量存在较强不确定性。群众出行方式将更加多元化,长途客流以铁路为主,旅客将主要通过奉化火车站或宁波火车站出行;中短途旅客量主要集中在公交领域;另外,自驾出行持续增长,将分流部分春运客流。春节前期和春节假期为我区旅客运输高峰期,受探亲流、旅游流等影响,部分客运、公交线路短时期易发生旅客交织叠加,呈现“高峰”现象。特别是春节黄金周期间,受疫情影响和小型车辆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等政策影响,我区外来游客较多选择自驾出行,将导致小型汽车流量将大幅增加,旅游景区游客将激增,部分景区(如溪口、滕头、大堰、商量岗等景区)客流、车流可能会在短时间内迅速集中。

(五)精准落实运力保障。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要加强旅客流量和流时、流向变化监测,继续发挥道路运输的兜底保障作用。要督促运输企业合理制订运输方案,对重点地区、热点线路和高峰时段要提前调配运力,增加班次密度。运输企业要深入开发园区、企业等旅客聚集地,主动开展售票服务或办理包车业务,及时疏运团体旅客。加强农村道路运力投入,适时增开城乡公交班次,切实保障好城乡群众节日出行需求。

(六)着力优化运输衔接。要结合春运旅客出行特点,加强各种交通方式衔接,畅通旅客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与铁路运输服务衔接工作,统筹安排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运力,及时集散铁路到站旅客。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城市公交、出租车运力的正常运营和合理调配,做好与车站、火车站等客运枢纽的有效衔接。

三、强化督查,确保运输安全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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