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奉化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朗读
各镇、街道:
《奉化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分方案》已经奉化市人民政府奉政发[2011]10号文件批准,现予以下发,希各镇、街道严格执行,制定好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关闭、搬迁计划以及限养区内的治理计划,确保三年内全部完成关闭、搬迁和治理任务。同时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开展专项农村环境监督性检查,并列入日常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附:奉化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分方案
奉化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附件:
奉化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分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结合奉化实际,对我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提出如下方案:
一、下列区域划定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禁养区:
(一)、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亭下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
亭下水库水源集雨面积区域内。集雨面积约176平方公里。(编号01-01)
2、横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
横山水库水源集雨面积区域内。集雨面积约150.8平方公里。(编号01-02)
3、县江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饮用水源保护区:
市自来水公司南郊水厂龙潭取水口下游200m至尚田橡皮坝两侧各500m陆域、尚田橡皮坝至横山水库大坝两侧各200m陆域及支游条宅江两侧各100m陆域范围内。(编号01-03)
4、剡江萧王庙街道活动堰上游饮用水源保护区:
剡江萧王庙街道活动堰至亭下水库大坝两侧各1000m陆域;剡江支游泉溪及剡江源头跸驻、岩头水系等主要支流两侧各100m陆域。(编号01-04)
5、东江奉化保留区:
山嶝至下王桥沿江两侧各100m陆域范围内。(编号01-05)
6、西坞街道横坑水库:
水库上游两侧山顶分水岭内集雨区面积范围内。(编号01-06)
7、莼湖镇舍輞水库:
水库上游两侧山顶分水岭内集雨区面积范围内。(编号01-07)
8、裘村镇莫夹岙水库:
水库上游两侧山顶分水岭内集雨区面积范围内。(编号01-08)
9、松岙镇大石坑水库:
水库上游两侧山顶分水岭内集雨区面积范围内。(编号01-0
(二)、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覆盖范围及其控制区域。
奉化市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覆盖范围及其控制区域,包括锦屏、岳林、江口、西坞、萧王庙5个街道,面积为56.3平方公里。(编号02-01)
(三)、风景名胜区
1、溪口——雪窦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东起溪口镇,西至四明水库,北至商量岗林场,南达亭下湖南侧分水岭,东西跨距12公里,南北纵深约9公里,总面积约87.68平方公里。(编号03-01)
2、滕头风景名胜区。萧王庙街道滕头村,景区面积4.41平方公里。(编号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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