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电镀及金属表面酸洗企业在线监控系统规范化建设技术要求的通知
朗读
各相关企业:
为做好电镀、金属表面酸洗行业整治提升工作,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根据《奉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电镀企业环境污染深度治理提升方案的通知》(奉政办发[2016]130号)、《奉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属表面酸洗行业污染治理提升方案的通知》(奉政办发[2016]130号)文件的精神要求,各相关企业污水标准排放口须设置PH、重金属等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现就相关设施规范化建设作如下要求:
一、技术要求
重点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由在线分析仪器(含数据采集仪)、水质同步自动分瓶采样器、排放口和监测站房、视频监控系统和门禁监控系统五部门组成。
(一)分析仪器(含COD、PH、总磷、重金属等因子,其中PH和重金属为必测因子,其余为选测因子)
a、至少3路DO开关量输出接口,1路用于控制采样,1路用于超标报警,1路用于仪器故障报警。b、至少1路RS232/485数字量通讯接口。c、分析仪至少可以保存150天以上历史数据和100次故障历史记录。
(二)水质同步自动分瓶采样器
a、连续保留12瓶以上水质样品,每次采样量1000ml。b、水样预留装置应确保每次采样流程完成后完全排空,无残留水样,确保下一次预留水样的真实性。c、分瓶备用状态时,可自动接受以下手动采样、远程采样、同步采样三种采样方式,时间周期采样方式也应具备。d、可查询12次以上历史留样记录,并能够识别以上4种留样模式。e、样品保存温度为4℃±2℃。f、采样器传输协议应能够与奉化区已安装在线监测系统数据采集仪通讯进行通讯,支持远程采样和查询控制。
(三)排放口和监测站房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奉化政策 >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奉化分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fenghuaqu/fenghuaquhuanbaoju/2018/1116/176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