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房地产中介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和省工商局《关于集中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的通知》(建房〔2013〕94号)及市住建委和市工商局《关于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温住建发〔2013〕21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房地产政策,结合《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贯彻执行,重点检查十个方面专项治理工作内容。通过检查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中介市场的监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二、检查对象
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中介活动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房地产经纪人员。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造谣、传谣以及炒作不实信息训导消费者的行为。
(二)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提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贷的行为。
(三)采取内部认购或雇人排队制造销售旺盛的虚假氛围以及通过炒卖房号非法牟利的行为。
(四)协助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规避交易税费的行为。
(五)违反《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擅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为不符合安全、防灾标准的房屋提供租赁经纪服务以及低价收进高价租出赚取差价的行为。
(六)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