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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洞政办发〔2008〕62号
洞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洞头县参加第三届中国(温州)特色
农业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洞头县参加第三届中国(温州)特色农业博览会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洞头县参加第三届中国(温州)特色农业博览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洞头县参加第三届中国(温州)特色
农业博览会工作方案
第三届中国(温州)特色农业博览会将于2008年11月20日—23日在温州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温州)特色农业博览会的通知》(温政办〔2008〕90号)精神,县人民政府决定组团参加本届中国(温州)特色农业博览会。为切实做好参展参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创业创新谋发展,富民强县促跨越”的工作要求,借助农博会平台,充分展示改革开放30年来我县渔农业渔农村经济发展成就,大力宣传我县渔业资源优势、特色产品和知名品牌,拓展产品销售渠道,加速渔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快新渔村建设步伐,促进渔农业增效、渔农民增收。
二、主要任务
展示展销渔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的各类无公害、绿色、有机等优质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展示招商引资项目和相关政策,开展贸易洽谈和项目推介;组织涉农部门干部和各乡镇干部、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渔业种、养、加、销大户参观农博会,参与信息交流和签约洽谈。
三、参展形式与内容
(一)筛选和整理上级领导视察我县渔业的活动资料和能够反映我县渔业发展成果的照片、音像等素材,参与展会宣传画册和宣传光盘――《温州现代农业》的制作;组织参展企业参与展会会刊编印。
(二)编排反映我县渔家民俗风情的文艺节目,参加展会现场地方特色文艺演出活动。
(三)组织参与展会场地广告宣传;推荐参展企业、专业合作社参与展会“优质产品奖”和“市民最喜爱的十大品牌农产品”评选活动。
(四)组织推介农业招商项目10个以上,签约项目3个以上,邀请5名以上外商参会。
(五)设计布置市组委会安排给我县的265平方米展区。展区划分为展示区和展销区,主要内容有:
1.展示。用图片、文字、实物、模型、音像等多种形式,展现我县现代渔业发展和新渔村建设成效,以及渔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的各类无公害、绿色、有机等优质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突出展示我县的特色资源优势、发展潜力和招商引资项目等。
2.展销。组织全县20家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含专业合作社)的各类无公害、绿色、有机等特色水产品及其加工品参加展销。
3.洽谈。开展贸易洽谈和项目推介。
四、参展费用
我县展区设计、布展和场地广告、文艺演出等经费由县财政支出。展位费、展位内部装饰费、光地费及交通、住宿等费用由参展企业承担。各乡镇及有关单位组织人员参观的费用自理。
五、企业参展程序
(一)申请参展企业填写《第三届中国(温州)特色农业博览会参展申请表》,并于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展会规定的企业参展条件核定参展企业。
(三)各参展企业在参展资格核定后,要立刻开展各项参展准备工作。
六、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