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中国人民银行洞头县支行文件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温州监管分局洞头办事处
洞银发〔2005〕18号
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温州市中小企业和
“三农”发展金融支持指导意见的通知》
农行、建行洞头县支行,洞头县农村信用联社: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温州监管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温州市中小企业和“三农”发展金融支持指导意见的通知》(温银发〔2005〕7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指导意见的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在加大对重点企业和基本建设项目信贷投入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三农”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开展信贷营销,不断调整信贷结构,大力创新金融服务,确保信贷投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增长。
二、紧密结合我县经济发展的实际,加大对海洋优势产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正确认识当前我国的宏观背景,结合《洞头县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等导向性文件精神,以发展洞头半岛经济为契机,努力改进金融支农服务,不断扩大贷款覆盖面,重点解决渔农民发展捕捞业、种植业、养殖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消费信贷等方面的合理资金需求,大力支持具有地方特色的优势支柱产业的发展,对网箱养殖、紫菜、羊栖菜、龙须菜等特色渔农业种养殖基地,以及“公司+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在扶优扶强上下功夫。农村信用社要充分发挥支农主力军的作用,进一步扩大农户评级面,做好小额农户信用贷款品牌,加大对中小企业和“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新增存款的65%以上要用于当地;农业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资金优势,确保当地中小企业和“三农”贷款的稳定增长,进一步巩固县域经济和渔农业、渔农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