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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洞头县委渔农办(农林水利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要点等文件的通知

2021-05-29 洞头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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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洞头县委渔农办(农林水利局)

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要点等文件的通知

各科室、办(局)属各单位:

洞头县委渔农办(农林水利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要点》、洞头县委渔农办(农林水利局)2014年度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洞头县农林水利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洞头县委渔农办(农林水利局)正风肃纪行动检查工作安排》、《洞头县委渔农办(农林水利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等五个文件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洞头县农林水利局党组

主题词: 党风廉政  工作要点  通知                  

抄送:市委农办(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县纪委、县委办。                                  

洞头县农林水利局办公室                       2015年5月11日印发

                                                           

洞头县委渔农办(农林水利局)

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要点

2015年县委渔农办(农林水利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市县纪委的总体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明确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紧紧围绕农林水利中心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完善制度机制,加强教育防范,形成有效制约机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维护党的纯洁性,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果为实现农林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提供坚强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严格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一)加强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局党组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首要内容,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绝不允许党员干部发表违反党的纪律、违背组织原则的言论,特别要做好民间金融风险处置中的言论。突出加强对保持党的纯洁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严肃处理。

(二)着力抓好中央一号文件的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

继续深入开展中央一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关于农村农业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特别是对县委、县政府部署和局“十大工程”实行全程跟踪,突出抓好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美丽水乡、美丽乡村、农村污水治理、绿化美化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重大动植物防疫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坚持注重预防,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一)深化反腐倡廉教育

1、抓好理论学习。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大力开展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三严三实”、“四个全面”的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全系统广泛开展读廉政书籍、看廉政影片、唱廉政歌曲、办廉政课堂、讲廉政故事等“五个一”宣教活动,深入开展“清廉、从善、尽责”活动,改进局网党风廉政宣教栏,发送廉政警示短信,切实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廉政文化进农材、进机关、进基层站所、进系统干部职工家庭等“四进”工作,营造尊廉、崇廉、践廉、倡廉、守廉的浓厚氛围。

3、加大廉政谈话力度。把廉政谈话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办(局)主要负责人至少要对班子成员开展1次以上的专题廉政谈话;各分管领导至少要对所分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1次以上的专题廉政谈话;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单位工作人员开展1次以上专题廉政谈话;各廉政谈话负责人要做好廉政谈话记录。

4、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民主生活会议制度,提高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质量。不断深化主要负责同志监督,加强对“五不直接分管”、“一岗双职”、“末位表态”、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1、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梳理“四张清单一张网”工作,督促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行政审批过程中的腐败现象。

2、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找全、找准权力运行各个环节的廉政风险点,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有针对性地加强防控,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完善系统惩防体系。

3、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行政监督管理职能单位(科室)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行政监管单位(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问题。

(三)深化干部人事工作改革

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贯彻民主集中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促进党员、干部队伍纯洁;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和强化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

(四)加强信访件查办工作

不断拓宽、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移送、交办、转办的信访件要及时督办。严肃查办党员干部贪污受贿、失职渎职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

三、开展专项治理,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1、加大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管力度,积极探索强化招投标监督制约的有效方式,严把市场准入关、招标评审关、合同执行关,加强对招投标工作关键环节和过程的动态监督,整合力量,坚决打击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等违纪违法行为。

2、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完善以严格工程建设项目审查、招标审查、施工许可审查、监督检查为主要内容的监督长效机制。加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加快诚信体系建设。

3纠正涉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集中开展涉农惠农资金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挪用、挤占、私分涉农资金等违法违纪案件。

4、深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和农户农房出让、租赁、承包和开发利用的市场处置机制。

(二)认真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督促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按照《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对领导干部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婚丧喜庆,以及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的报告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反映的进行重点核查和查处。

2、巩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公务车辆购置管理、因公出国管理和公房使用管理制度,从严控制各项经费支出,监督做好“三公”经费的公开工作并接受群众监督。

3、进一步抓好《廉政准则》贯彻执行力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四、加强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关系,树立机关良好形象

(一)切实加强机关作风

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的教育,加大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全面执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考评制。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发扬“农林水利、全心全意”的行业精神,继续开展群众“办事难”专项治理,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困难,维护群众权益。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巩固群众路线教育成果。

五、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升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能力

(一)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局纪检干部要适应新形势下农林水利改革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改进工作理念思路,紧紧围绕中心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加强《温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手册》学习,深化“树新形象、做好榜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提高自身素质。

(二)严格自我管理和监督

要加强队伍建设,全系统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会议上重要讲话的精神,做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表率。纪检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努力做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的模范。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树立纪检干部的良好形象。

洞头县委渔农办(农林水利局)2015年度

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的安排部署,加快推进我办(局)惩防体系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15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一、抓好廉政教育,夯实惩防体系建设的思想基础

(一)加强政策法规学习。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八项规定》、《浙江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及《作风建设禁令汇编手册》等,切实增强廉洁意识,自觉遵守思想道德防线、廉洁从政底线、党纪国法红线,使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进行廉政承诺,带头执行正风肃纪各项规定,带头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带头接受监督检查,带头执行并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二)加强党性党纪教育。充分运用党组中心组学习、机关干部集中学习、支部党员组织学习、主要负责人带头讲廉政党课等形式,定期安排反腐倡廉理论学习,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自律、群众路线“四风”教育,认真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做到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警示教育、先进典型示范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等。切实把警示教育纳入基层党组织活动的总体计划中,列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课程,融入党课教育的重要议程;坚持把日常教育与专题教育相结合,把任前谈话、诫勉谈话和传统教育、警示教育结合起来。

(四)创新廉政教育形式。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农村活动,通过举办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会、领导讲廉政党课、播放廉政电教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张贴廉政宣传画、设置廉政电脑屏保和进农村“十个一”等活动,丰富教育形式,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抓好作风建设,树立农林水利机关良好形象

(一)树立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的良好学风。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为抓手,进一步完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和机关学习日等制度,把理论学习与推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围绕我县农林水利事业发展大局,制定课题研究计划,深入开展调研,努力形成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领导决策和推动工作提供有力支撑。11月份前,各系统完成一篇高质量的调研论文。

(二)树立勤政廉洁、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基层走亲”活动,进一步增强服务基层的意识,提高为基层办事的效率;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开展服务对象回访工作,严肃查处作风不实、办事不公、效率不高、吃拿卡要等问题,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生活作风。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专项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优良风尚。完善因公外出考察管理制度;加强机关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实现公务用车运行费用零增长;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三严四禁”规定,严格实行工作餐接待制度,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严格控制发文、会议数量和范围,实现会议数量、经费零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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