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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洞安委〔2012〕14号
洞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我县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总体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事故仍屡有发生,瓯海“8.5”重大事故的发生,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特别是当前正值岁末年初,气候寒冷,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增多,同时又是生产经营、交通运输和建筑施工的繁忙时期,一些企业为赶任务、抢工期易忽视安全生产;另外元旦、春节和春运即将来临,人流、车流、物流急剧增加,极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街道(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从学习实践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从近期发生的事故中吸取教训,切实增强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强化超前部署、强化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措施到位,尽快制定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要进一步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把事故防范与责任追究结合起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度,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扎扎实实地做好今冬明春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明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突出重点,加强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各街道(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季节性特点,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要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加大重点时段和区域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继续严查机动车无牌无证、无证驾驶、超限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加强对事故多发点段、危险路段的治理和雨雪天道路交通的疏导、监管,保障雨雪雾等恶劣天气状况下道路交通安全;认真做好省、市、县级挂牌的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和交通事故多发点段重大隐患整治的查漏补缺工作,确保在年底之前完成整治任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载客、非法渡运等违章违法行为,严把客船经营资质关、船舶检验关和船员任职资格关;加强对交通运输工具(车辆、飞机、船舶)的安全技术检验工作,严防运输工具带隐患运行,严禁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车船参加春运;严格车站、机场、港口的安全检查,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上车(船舶、飞机);针对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交通、民航、铁路等部门要充分考虑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早合理配置运力资源,加强旅客疏导工作;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工作,制订和完善安全运营应急预案并加强监督检查。
二要加强消防安全监管。针对冬春季节火灾易发的特点,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商场、居住出租房、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要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小作坊、违章棚屋等进行重点整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采取停产停业整改;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技能;加强对高层建筑、装修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封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配足配齐相关消防装备,加强战术训练和综合演练,不断提高灭火实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