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洞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洞安监管〔2013〕75号
转发《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各街道(乡镇)安监中队,相关企业单位:
现将《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浙安监管[2013]174号)和《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温安监管[2013]13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根据省市文件要求遵照执行,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街道(乡镇)安监中队要将本通报传达至辖区内的每一家石油化工企业和石油库,排查辖区内石油化工企业和石油库是否存在通报中存在的类似问题和隐患,针对通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隐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做好隐患治理排查工作,确保石油化工企业和石油库安全运行。
二、各相关石油化工企业和石油库要认真吸取中石油大连石化事故教训,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企业是否存在通报中存在的类似问题和隐患。针对通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企业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认真及时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详细方案,确保事故防范措施到位,确保石油化工企业和石油库的安全运转。各企业要加强承包商管理、严格票证执行制度,严禁违规动火、违章操作,全力整治存在的安全隐患。
洞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温安监管〔2013〕139号 |
转发《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
各县(市、区)安监局、市级功能区安监机构: 现将《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浙安监管危化〔2013〕17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有关县(市、区)安监局要对此次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安全专项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隐患进行认真梳理,分解落实责任,按要求下达整改指令。要跟踪督促企业提高隐患整改意识,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详细方案,并确保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石油库的安全运行。各有关县(市、区)安监局要在10月30日前将检查组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报市安监局矿危处。 二、各县(市、区)安监局、市级功能区安监机构要举一反三,深化提高专项检查,结合检查中暴露的问题,对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安全专项检查进行再部署、再落实,进一步核实、排查辖区内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是否存在类似问题。要督促企业深刻吸收中石油大连石化事故教训,提高安全意识,加强承包商管理、严格票证执行制度,严禁违规动火、违章操作,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浙安监管危化〔2013〕174号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
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深刻吸取中石油大连石化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违章操作、违规动火,检维修管理、现场管理、承包商管理不到位,连续反复发生爆炸、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根据《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和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浙安监管危化〔2013〕136号,以下简称《方案》)的工作部署和要求,9月22日-27日,省局成立了由董国庆副局长任组长的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安全专项检查组,组织专家分两个检查小组对全省重点地区的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进行了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方案》下发后,各地根据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安全专项检查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通过转发文件、召开专题会议等多种形式迅速进行了工作布置和动员,普遍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制定检查方案,细化工作部署,认真开展了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安全专项检查。杭州市安全监管局还联合发改、消防、交通等5部门及专家组成联合督查组,由分管局领导带队,对全市石油库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舟山市主要领导亲自带领市安全监管局负责人对全市主要石油库企业开展安全检查,有力助推了全市做好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安全专项检查的工作氛围。
(二)认真检查,不走过场。从这次省局抽查的企业反馈看,市、县安全监管部门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基本做到了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全覆盖”检查的工作要求。在检查的方式上,力求检查效果,不听汇报、直接检查台帐、直接检查现场的方式,重点对企业进行全方位安全检查。湖州市安全监管局还召开了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安全检查现场会,有力推进了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企业的隐患排查工作成效。8月份以来,市、县安全监管部门共检查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148家,排查安全隐患863条。
(三)狠抓整改,成效明显。各地重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坚持突出重点、多策并举、限期整改、挂牌督办等方式,全力整治安全隐患。一是将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安全专项检查与全省大排查大整治相结合,促使企业加快隐患整改进度。二是将专项检查与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相结合,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不予受理安全标准化达标申请;重大隐患未完成整改,不予换发许可证。三是着眼企业的安全生产长效治理,推动专项检查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探索并建立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安全监管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专项检查成果。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安全隐患还大量存在。在企业自查、市县安全监管部门检查的基础上,省局检查组共抽查了杭州、宁波、舟山等7个地级市的27家单位(其中石油化工企业7家、石油库20家),发现问题和隐患170条。存在的主要共性问题:一是未设置高低液位联锁系统或停用;二是没有对火灾、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报警信号进行及时处置,有些企业控制室人员甚至不会正确使用。三是承包商管理缺位,对承包商资质、人员把关不严,未进行人员进厂教育,存在以包代管现象。四是现场作业票管理执行不严,填写不全,未辨识风险,未闭环管理,一些企业的动火作业证沦为形式,规定不能超过8小时的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竟开了5天。
(二)部分企业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部分企业对此次安全专项检查重视程度不够,企业自查力度不够,少数企业以日常大检查代替专项检查,没有真正从思想上重视。二是部分石油库企业没有设置安全监管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三是对政府部门的安全管理要求及安全知识了解不够、储备不足,通过负责人和管理人员问卷调查,部分人员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备案程序、管理要求均不清楚,有些还说不清楚自身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四是没有深刻吸取中石油大连地区的事故教训,违章操作、违规动火,现场管理、承包商管理不到位等现象依然存在。
(三)部分石油库的安全监管职责还没有落到实处。一是中石化管道储运公司在浙下属单位人员流动大,安全隐患整改需层层审批,周期长,部分储备库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由于在浙无法人单位,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难。二是部分既有贸易经营又有仓储经营的石油库未明确安全监管的职责与边界。三是位于港区、持有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柴油、燃料油库的安全监管职责未明确、责任未交接。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抓好问题和隐患的整改。各市安全监管部门要对此次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安全专项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隐患(见附件)进行认真梳理,分解落实责任,按要求下达整改指令。跟踪督促企业提高隐患整改意识,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详细方案,限期整改到位并确保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石油库的安全运行。请各市于10月底前将附件列明的问题和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送省局。
(二)举一反三,深化提高专项检查。各地要结合检查中暴露的问题,对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安全专项检查进行再部署、再落实,进一步核实、排查辖区内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是否存在类似问题。要督促企业深刻吸取中石油大连石化事故教训,提高安全意识,加强承包商管理、严格票证执行制度,严禁违规动火、违章操作,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三)理清职责,杜绝石油库安全监管的盲区。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港区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安监管危化〔2012〕74号),认真梳理职责分工,加强与港口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属于移交范围的企业要书面告知或交接;有职责交叉的,要明确安全监管的职责,形成书面纪要;舟山等地区量大面广的小型柴油燃料油库要落实安全监管主体,杜绝监管盲区。
(四)认真总结,迎接国务院安委办的专项检查。各市要协调交通运输(港务)及其他相关部门,根据《组织开展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和油气装卸码头安全专项检查方案》(浙安委办明电〔2013〕8号),及时总结专项检查工作,并将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和油气装卸码头总体检查情况于10月10日前报送省安委办。联系电话:0571-87058132(含传真)。
附件:检查组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隐患一览表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