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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洞安委〔2012〕11 号
洞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的通知》(浙安委〔2012〕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洞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浙安委〔2012〕7号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的通知》(安委明电〔2012〕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地要进一步深刻吸取温州“8•5”粉尘爆炸重大事故教训,充分认识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是导致当前事故多发、重大事故时有发生的重要因素。要继续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开展“回头看”活动,重点检查在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中取缔关闭的小作坊、小加工厂落实情况,进一步巩固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成果。要坚持以铁的标准、铁的面孔、铁的手腕,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防死灰复燃。
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2〕197号)要求,督促企业继续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切实强化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结合网格化管理工作,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责任落实到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对前期工作不得力的地区,该补课的补课,该严厉打击整治的要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整治。要在地方政府统一组织下,对事故多发、非法违法行为集中的行业领域和地区,进行联合执法,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省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开展督查、检查。
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与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相结合,统筹协调推进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要切实加强岁末年初特别是党的十八大期间的安全监管,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和防控能力,加强应急值守,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实现马凯国务委员提出的下半年安全生产“三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目标。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开展“回头看”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工作报告,并于12月20日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7053080、87053072(传真)。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中央和国家机关发电
发电单位 国务院安委会 签批盖章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
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的统一部署,4月中旬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组织、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非法违法行为仍然比较严重。为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更大工作成效,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宣传贯彻会议精神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经报请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决定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延长至2012年底,并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主动性
第四季度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时期,年底一些生产经营企业往往赶产量、追指标,建设施工企业常常赶工期、抢进度,容易出现超能力、超强度生产现象,特别是一些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容易集中反弹。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对于巩固提升专项行动成果,以安全生产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全面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实现国务院领导同志提出的今年下半年安全生产“三项目标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