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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洞安委〔2013〕9号
洞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转发《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温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现将《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温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温安委〔2013〕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洞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温安委〔2013〕7号
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温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温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各有关部门可结合工作实际,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温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认真落实2013年市政府“十大民生工程”,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全市安全生产宣教资源共享联络机制,协调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整合宣传教育资源,培育安全文化,提高全民安全意识,特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联席会议在市安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为:
1.认真贯彻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加强和改进我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措施办法。
2.组织交流推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3.共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重大活动。
4.组织联合检查、专题调研,协调与各主流媒体的合作,督促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
5.审议各相关部门提出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建议,研究协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促进部门协作配合,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7.市安委会要求完成的其他职责。
二、联席会议组成单位
温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由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市海洋和渔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公安消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等单位组成。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秘书长担任总召集人,市安委会办公室主任担任副总召集人。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日常沟通联络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市安监局承担。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结合本行业或本部门工作特点,开展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具体分解任务,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专题调研,向联席会议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工作建议,对全局性、综合性的工作,各成员单位统筹安排,相互支持配合,共同完成任务。
1.市委宣传部:协调指导有关安全生产重大、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协调市属媒体做好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