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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洞安委办〔2013〕18号
洞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今年6月是全国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按照上级工作部署,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全社会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理念,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中宣部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开展2013年(第十二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统领,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任务,面向职工、面向企业、面向基层、面向公众,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形式,组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内容新颖、富有实效的活动,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提升公众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责任意识、事故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县安委会成立县“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县委宣传部、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文广新闻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具体指导、协调各街道、乡镇和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性的大型宣传教育活动。
五、主要活动及组织安排
(一)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会议;
(二)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三)开展“安全论坛”活动;
(四)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五)开展企业安全摄影比赛;
(六)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
(七)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八)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安全文化周、应急预案演练周、“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
(九)组织参加市安委办部署的有关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发展,事关“平安洞头”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各街道、乡镇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特别要根据全县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人员,落实经费,确保我县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