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大政发〔2014〕2号
大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春节期间治安巡逻的通知
各城乡社区、村居,镇属各部门站所:
春节期间我镇外出人员大量回乡,社会治安情况相对复杂,潜在不安全因素增大。为了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有效地遏制各类治安、刑事案件发生,确保我镇居民过上一个快乐、吉祥、平安的春节。经研究,决定开展春节期间治安巡逻活动,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巡逻单位
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由镇社会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派出所牵头,社管大队(专职巡防队)、集镇村(居)共同参与,其他村自行组织。
二、巡逻时间
1、巡逻时间:从
2、巡逻分为启动仪式和日常巡逻。
三、巡逻职责
1、维护治安秩序,处置各类突发性治安事件。
2、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解决正在发生的治安纠纷及矛盾纠纷。
3、检查管理重点地段、重要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4、协助开展其他工作。
四、巡逻集中地点:镇社会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五、巡防制度
参加巡防人员如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巡防要做到“既出工,又出力”,时刻保持警惕,保持良好形象及保护自身安全。社会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本次春节期间治安巡逻有关工作,相关村(居)要安排参与镇统一组织的巡逻人员,日常巡逻的联系负责人必须做好每天巡逻人员的召集及巡逻登记表记录,并与派出所人员一起负责处置巡逻中遇到具体事务。
附件:大门镇春节期间夜间治安巡逻轮流表
大门镇人民政府
附件
大门镇2014年春节期间治安巡逻轮流表
序号 | 巡 逻 时 间 | 巡 逻 人 员 | 负责联系人 |
1 | (农历十二月廿七) | 镇建管中心全体人员 派出所、交警队干警 社管大队(专职巡防队) 集镇村居主职干部 | 余建林 |
2 | (农历十二月廿八) | 镇政府:叶建银、杨长伟、许宸毓 派出所:2人 专职巡防队2人 长沙村:2人 | 叶建银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洞头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dongtouqu/20210529/102537.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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