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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县东屏镇人民政府文件
东镇政〔2005〕45号
东屏镇关于开展“一沿三区”私墓迁移工作的
实 施 方 案
各村委: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的殡葬改革,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县委、县府统一部署,结合东屏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沿三区”私墓迁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市委、市政府建设生态市、打造“绿色温州”与县委、县府努力实现“绿色洞头”、“文明洞头”战略要求为总目标,运用引导、宣传等手段,彻底整治“一沿三区”私墓,推动“绿色殡葬”,有效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土地资源,净化社会风气,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促进我镇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
二、迁移范围、对象、目标:
迁移范围和对象:“一沿三区”(即环岛公路沿线住宅区、风景旅游区、开发区)视线范围内所有私坟为迁移对象。首期迁移对象为中仑村长穴208穴,金瓶76穴;东岙顶村长穴166穴,金瓶73穴;后坑村长穴151穴,金瓶43穴;惠民村长穴129穴,金瓶23穴;洞头村长穴61穴,金瓶22穴;后寮村长穴47穴,金瓶32穴;东岙村长穴11穴,金瓶2穴。
目标:从2005年起,用3年的时间,通过专项治理,基本实现“一沿三区”坟墓生态化、无坟化目标。分期目标:2006年5月底迁移率确保达70%,2007年5月底迁移率力争达90%,2007年年底扫尾。
三、迁移方法:
首期重点对“一沿三区”范围内住宅区、公路沿线开展迁移工作。拆迁的私坟,土地归集体所有,同时做好坟基的清理,属山地的要植树绿化,属耕地的要实行复耕,对可开发利用的土地进行整理利用;迁移的遗骸、骨灰的迁往垅头深埋立碑点,严禁易地建坟。对拒绝实施拆迁以及属于新建、翻新、修复和刷白的私坟,一律予以拆除处理。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5年5月上旬一5月下旬)
1、2005年5月上旬召开镇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明确各成员职责,确定2005年私墓迁移工作的范围和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