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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洞头县东屏镇委员会文件
东屏委[2004] 103号
中共东屏镇委 东屏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村两委、镇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洞头县委、洞头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洞委发[2004]57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全面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现结合我镇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浙江省公民道德规范》、《洞头县市民守则》,紧密结合我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滨海城镇建设步伐,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创建市级星级文明城镇的目标,针对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特点,积极探索新世纪、新阶段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规律,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培育“四有”新人。
二、主要任务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要任务:一是深入进行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教育和中国革命传统教育,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从小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二是进行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教育与国情教育,引导广大未成年人正确认识社会发展规律,正确认识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树立和培育正确的理想信念;三是大力普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引导广大未成年人牢固树立心中有祖国,心中有集体,心中有他人的意识;懂得为人做事的基本道理,培育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四是努力培育未成年人的劳动意识、创新意识、效率意识、环境意识和进取精神、科学精神、团队精神以及民主法制观念、诚信观念,形成朝气蓬勃、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使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不断得到提高,成为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
具体要着力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发挥学校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主渠道作用。
1、深入研究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和特点,加快中小学德育课的课程体系建设,改进德育教育方法,拓宽德育教学的渠道,使德育教育贯穿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依照中小学学生认知规律、品德形成规律,循序渐进安排教育内容,分层面实施德育教育方案。要把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和日常行为养成教育和以对社会、对家庭、对他人、对自己、对自然负责的“责任感”为主要内容的品德教育有机统一于日常教育之中,利用学科内含的德育资源,有针对性地实施德育教育,改进教育方法,强化学生道德体验。
2、加强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落实《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诚信教育的通知》精神,进行基本道德观念、道德知识和礼仪、礼貌、礼节教育,培养学生爱国守法、诚实守信、文明礼貌、遵守秩序、保护环境等方面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
3、广泛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要积极探索实践教学和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的有效机制,建立科学的学生思想道德行为综合考评制度。要采取课内外和校内外相结合的方式,综合利用教育资源,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未成年人德育实践活动。要以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培养学生文明素质为重点内容,以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和每年9月全国“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月”为契机,面向中小学生开展主题鲜明的系列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健康文明的良好形象。
4、全体教师要树立育人为本的思想,以高尚的情操率先垂范,为人师表。各中小学校要重视对班主任的培养,选派热爱本职、热爱学生,有较强事业心,责任心,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要建立对德育工作者的激励机制,提高德育教师的地位,每年召开一次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会议。在教师职称评定和优秀教师评选中,增加德育工作者的比例,要尊师重教,努力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二)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1、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的作用,鼓励他们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要把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纳入教育发展规划,把团、队工作情况作为衡量学校办学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