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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洞头县东屏镇委员会文件
东屏委[2004] 37号
关于进一步落实信访责任制的通知
各村两委、镇属各有关单位:
信访是民情的“寒暑表”。抓好信访工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客观要求,也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为了进一步落实信访责任制,明确职责,特通知如下:
一、各村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摆上村两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村工作,统筹安排,定期研究,村领导要负总责,配备配齐信访专兼职干部。
二、各村在研究制定社会经济发展的各项决策时,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考虑群众的实际利益和社会承受能力,规范程序和行为,各村和村级设施建设和其它工作,注意工作方法方式,防止因工作作风问题而激化矛盾,给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三、各村要建立健全信访接待,各项信访工作制度要上墙。对本村群众反映的突出信访问题,要及时研究对策,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努力减少集体访、复访和越级访现象的发生。
四、各村要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网络和信访信息网络,提高就地化解矛盾的能力,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镇信访办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负责对全镇信访工作的协调、综合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