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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县东屏镇人民政府文件
东镇政〔2005〕18号
关于开展羊栖菜养殖海区防偷盗专项整治活动的
实 施 方 案
各村、镇属各单位:
为打击养殖海区偷盗和非法捞捡羊栖菜的不法行为,净化社会风气,保护广大养民利益,有效维护社会稳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于2005年5月至6月份在全镇各羊栖菜养殖海区开展防偷盗专项整治活动。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执政为民,为民办实事,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强综合治理,努力解决养殖海区治安问题,依法打击、查禁羊栖菜海区偷盗和非法捞捡行为,维护我镇海上养殖生产秩序,为发展我镇经济,建设“平安东屏”服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养殖海区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宣传,建立防偷盗活动长效机制,保护广大养民利益,让羊栖菜养民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消除不劳而获陋习,形成勤劳致富良好社会风气。
三、步骤措施
(一)调查准备阶段(5月1日-5月10日)。对全镇羊栖菜养殖海区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掌握养殖规模、人员及分布情况,对全镇小舢舨、小型机动船进行登记造册,掌握第一手资料。结合东屏实际,周密制定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建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活动力量和经费保障,各羊栖菜养殖重点村于5月10日之前将海区治安巡逻队名单上报镇综治中心。
(二)宣传发动阶段(5月10日-5月25日)。发布养殖海区管理通告(见附件一),召开养民及小舢舨、小型机动船船主会议,加大宣传,提高养民防范意识,威慑不法分子,公布防偷盗专线,形成强大养殖海区防偷盗声势,镇设立防偷盗专线为63483373,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
(三)集中巡查阶段(5月25日-6月5日)。在全面宣传发动基础上,加强对重点海区防控,组织养殖海区养民轮流开展全天候巡逻值班,镇综治办辖区派出所、司法所、渔农办、城管中队人员组成羊栖菜海区治安巡逻队(见附件二),适时开展专项行动,查处打击以捡为主偷盗行为,确保海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