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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洞头县发展和改革局
洞头县教育局
洞头县财政局
关于调整洞头县教育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批复
洞头县教育幼儿园:
你园《关于要求提高幼儿伙食费的请示》(洞教幼[2007]19号)、《关于要求提高幼儿保育费的请示》(洞教幼[2007]23号)收悉,根据温州市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关于温州市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温发改费[2007]193号)精神及六年来市场食品价格不断上涨的实际,经研究决定,批复如下:
一、你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月1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