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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县元觉乡人民政府文件
元觉政发〔2009〕41号
元觉乡关于进一步推进全乡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
通 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乡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工作部署,根据洞政办发〔2009〕51号文件精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推进我乡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建立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及时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乡安全生产继续保持良好态势。
二、重点范围和内容
(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是全乡各行政村、乡属各企业单位及重点工程单位。主要包括:
1、矿山、危险品经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电力等企业单位。
2、道路、水上等交通运输企业和渔业作业等企业单位。
3、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卫生院、小旅馆、网吧、宗教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4、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5、建设工程项目及设施。
6、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居民区和场所。
7、2008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单位。
(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重点内容:
1、执法行动。重点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和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露天矿山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的;
(4)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5)瞒报事故的;
(6)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9)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的;
(10)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黑车”载客的;
(11)非法制造、安装、使用特种设备的;
(12)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治理行动。重点围绕以下方面抓好安全生产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9)列入今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范围的行业(领域)及企业、单位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
3、宣传教育行动。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公布生产安全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5)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6)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教育活动;
(7)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企业新员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安全教育,深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8)加强村级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监管水平。
三、步骤安排
(一)组织动员阶段(6月上旬以前)
1、根据县人民政府制定的“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乡工作实际,进行专题部署,确保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