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洞文〔2008〕55号
洞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实施方案
局属各单位,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
为了切实改善农村的消费环境,促进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浙江省“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08〕39号)的精神,我局决定从2008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年的以农村为重点的小音像店等“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以下简称“十小”整治)。为保证“十小”整治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县“十小”整治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洞头“海上崛起”总战略为指针,以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扶优与治劣相结合,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县乡(镇)为主负责、业主自律诚信、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以块为主、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快推进执法监管向农村延伸,着力改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扩大消费需求,推动农村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总体目标。以切实解决当前农村市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方面的突出问题为抓手,巩固和扩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重点
重点对象:小音像店、小网吧、小书店、小娱乐厅。
重点区域:县城及县城以下的城乡结合部、中心镇和“十小”行业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
重点问题:“十小行业”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销售淫秽、暴力、迷信等违法音像出版物制品;未保存合法进货凭证等。
四、实施步骤和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6月—12月)
全面落实“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要求,成立洞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宣传动员,召开“十小”行业负责人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充分做好组织动员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2009年全年)
对辖区内“十小行业”进行集中整治普查。在此基础上,开展一次全县范围内的“十小行业”自查自纠活动,于3月底前完成。4月份开始,我局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一系列针对“十小行业”安全工作和规范经营方面的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取缔“三无”单位,打击违规单位,整改提高不规范经营单位,吊销有严重安全隐患单位的证照,有效提高“十小行业”总体水平,有效解决文化市场的突出问题,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打扶结合、着力治本的长效监管机制。
(三)落实整改阶段(2010年1月—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