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洞头区 > 正文

北岙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全街道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29 洞头区 收藏
朗读

洞北岙办发〔201262

 

 

北岙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全街道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消除

火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城乡社区、村(居),街道各科室,街道属各单位:

现将《全街道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确保全街道火灾形势稳定。

 

 

一二年八月六   

 

 

主题词:消防  监督   方案  通知

  北岙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286日印发

 



全街道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全县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洞消安委办〔20121号)

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全县消防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当前消防安全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深入推进“平安洞头”建设为主线,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面排查、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坚决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有效控制亡人火灾事故,防止较大亡人火灾事故,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行动时间

201255日起至930日,共4个月。

三、组织领导

北岙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牵头全街道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以赵海山主任为组长,街道副主任褚志攀、林赞峰、颜贤权为副组长,何掌霞、郑圣渠、叶国强、颜海涛、陈德平、庄玉香、侯华文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郑圣渠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督办、指导各城乡社区、村(居)开展专项行动。

四、重点内容

居住出租房屋。街道要牵头开展辖区内居住出租房屋(包括农家乐场所)的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检查居住出租房屋耐火等级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内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符合要求。凡出租的居住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要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对出租人、承租人实施处罚。各城乡社区、村(居)要结合实际,开展各自辖区内居住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工作。

五、工作步骤

行动时间为55日至93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55日至65日)。各城乡社区、村(居)要按照全街道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一套工作方案,成立一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机构,召开一次会议进行部署,全面启动专项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66日至815日)。各城乡社区、村(居)要围绕整治范围和重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各自工作职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全面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严厉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行为,扎实做好重要会议、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同时,结合本地实际,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督导整改阶段(816915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定期对基层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工作进展,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适时开展专项督导。

(四)总结巩固阶段(916日至930日)。各城乡社区、村(居)要及时归纳汇总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梳理成功做法经验,分析研判存在不足,健全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各城乡社区、村(居)开展专项行动经验成效请及时上报,每月20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全县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见附件),91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联系人:侯华文,联系电话:663222)。

 

附件:全县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

 

 

 


附件

全县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统计时间:        

部署发动情况

组织检查情况

党委、政府领导听取汇报次数

党委、政府领导领导批示次数

召开会议次数

下发专项整治文件名称及文号

组织检查组(个)

组织检查人员(人次)

检查单位(家次)

主要领导(次)

分管领导(次)

主要领导(次)

分管领导(次)

党委政府(次)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洞头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dongtouqu/20210529/101960.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