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洞北岙办发〔2012〕61号
北岙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北岙街道食品安全大整治
百日行动的实施意见
各城乡社区、村(居):
为切实解决当前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入开展辖区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根据浙政发明电﹝2012﹞173号《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浙食安组﹝2012﹞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及洞政办发〔2012〕79号《关于印发洞头县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从7月至10月底,在北岙街道辖区范围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通过百日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净化我街道辖区食品市场环境,提高食品行业自律水平,使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加工企业自律显著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机制基本建立,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好转,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整顿任务和工作措施
1.工作目标
继续加大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强化许可与日常监管,重点强化对学校、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餐饮单位的监督,严格督促餐饮单位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集体食堂和餐饮单位全面建立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严肃查处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畜禽及其制品的行为。
2.主要任务
(1)配合相关监管部门,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建成率达到100%。
(2)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抓好夏季餐饮服务、秋季学校食堂、国庆中秋期间、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3)开展食品安全“十个示范”创建,强化重大活动保障。充分发挥示范创建单位的引领和辐射作用。
(4)发动各村(社区)各级力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辖区内每家企业负责人培训一次、约谈一次、签订一份承诺书的“三个一”活动开展率达到100%。
(5)加强餐饮服务监管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强化应急处置措施,全面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