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洞头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文 件
洞 头 县 财 政 局
洞人劳社〔2006〕111号
关于200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
基本养老金的补充通知
县社保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0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补充通知》(浙劳社老〔2006〕11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适当调整有关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对象
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200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洞人劳社〔2005〕198号)文件规定的范围和对象。
二、调整水平和办法
退休(退职)人员按人均10元的额度确定。每人每月按2005年退休(退职)人员本人实际月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数额为基数,增加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