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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洞头县2010年度乡镇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

2021-05-29 洞头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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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县目标管理考评领导小组文件

 

 

洞考评组〔20102

 

 


关于印发洞头县2010年度乡镇目标

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洞头县2010年度乡镇目标考核方案》已经县目标管理考评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年九月十三

 

 

 

 

洞头县2010年度乡镇目标考核方案

为切实完成县委、县政府确定的2010年重要工作任务和省市下达的考核指标,促进各项工作责任制的顺利落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内容

2010年乡镇的目标考核内容,以一本任务书(《洞头县2010年乡镇重要工作目标任务书》洞委发〔201030号)为依据,突出“抓党建促发展保稳定”的工作要求,具体分为重点目标、个性目标和共性目标三大部分,具体内容见附表。

乡镇目标考核基本分为1000分,其中重点目标为300分,个性目标为440分(折算),共性目标260分。

    年度工作获得先进等荣誉称号的,年度工作有特色的,另行加分。

二、考核办法

(一)个性目标和共性目标采取年终检查,定性定量评估的方式,以乡镇自查为主,考核责任部门复核为准。除负有省市考核任务的,原则上不组织检查组到乡镇进行检查。

(二)重点目标采取采取定性定量、过程管理、述职测评三种方式进行考核,考核权重分别为0.50.20.3

1.定性定量考核。由考核牵头部门根据乡镇任务完成情况,给予考评量分,评估的分数乘以0.5权重作为定性定量考核的成绩。

2.过程管理考核。过程管理考核由一个单位牵头负责,几个单位共同参与,根据工作需要,通过例会或组织到乡镇进行检查指导工作的方式按月、按季度或半年组织进行。相关单位根据检查情况,给予评估,评估的分数乘以0.2权重,作为过程管理考核的考核结果。

过程管理考核旨在督促检查乡镇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指导工作,攻难克坚,各有关部门要把检查考核和指导工作紧密联系在一起,促进工作更好地开展。负有重点目标考核责任的单位,要把下乡指导检查工作,和过程管理考核紧密结合起来,为此,要求每次过程管理考核结束后,要把考核结论用书面方式反馈给乡镇。

2.述职测评考核。采取述职报告的方式,结合年终乡镇书记党建述职报告,紧密围绕本乡镇的年终重点工作执行情况向县四套班子领导作述职报告。县领导结合述职汇报,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给予综合评价,这项分数乘以0.3的权重,作为述职测评的考核结果。

(三)建立考核结果反馈申辩制度。各考核责任部门将考核结果以书面方式反馈给乡镇,乡镇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考核责任部门提出申辩意见。

三、加分办法

1.先进加分按以下办法进行。

1)单位获得全面先进的,按照县级、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分别在总分值上加5分、10分、15分和20分。全面先进的界定标准为:从先进评选的要求、条件看,必须是对本单位的全面评价;从评选的组织部门看,必须是县级及以上党委或政府,或市级及以上党委或政府工作部门。上一级别系统的全面先进,视同于下一级别党委、政府的全面先进。文明单位(含保留)视为全面先进。

单位获得多个全面先进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仅取最高级别的一个全面先进项目加分。

  2)单项先进加分基础标准为:县级(市级系统)加2分;市级(省级系统)加4分;省级(中央系统)加6分;国家级加8分。县级及以上党委或政府领导担任第一领导的各种领导小组及委员会评选的先进视为单项先进。上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对我县的先进表彰兑现给主管部门时,作为单项先进。

  3)同一项目同年度内多次获奖,取最高奖项计分。

  4)先进荣誉加分以正式文件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当年兑现,不跨年度使用。

5目标考核加分实施封顶限制,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其中上一级系统部门的加分不超过8分。

2.特色加分,按照以下细则实施:

因年度某项工作有创新,有亮点,成效明显,有以下情况的,每项给予加1分。

1)承办市级以上(含市级,下同)现场会;

2)在市级以上专项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做典型发言;

3)在市级以上信息简报刊登,并被市领导批示的;

4)其它情况,经认定可以作为特色工作的。

同一项目不重复计算,累计特色加分不超过5分。已经获得先进表彰加分的,不重复计算。

附表:                  2010年各乡镇的目标考核内容

北岙镇:

序号

一级目标

二级目标

三级目标

(《任务书》代码)

考核

分值

考核责任单位

1

重点目标

抓党建促发展保平安

附件12010年度乡镇基层组织建设考核细则。

100

组织部牵头,县委纪委、县委办、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等单位参与。

2

附件22010年度乡镇重点项目工作考核细则。

100

重点办牵头,县委办、县府办、县经贸局等单位参与。

3

附件32010年度乡镇保稳定考核细则。

100

县政法委牵头,县委办、县府办、县信访局等单位参与。

4

 

 

 

 

个性目标

 

 

 

 

 

 

 

 

 

 

 

 

 

 

个性目标

 

 

 

 

 

 

经济贸易工作

总责目标2

15

经济贸易局

5

服务业工作

总责目标3

10

发展与改革局

6

财政税收工作

总责目标4

40

财政局

7

安全生产

总责目标5

3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总责目标6

15

国土资源局

9

城乡建设与管理

总责目标7,配合目标1

20

规划建设局

10

生态县建设

总责目标8

30

县生态办

11

教育工作

总责目标9

30

教育局

12

文化体育工作

总责目标10

15

文体局

13

殡葬改革工作

总责目标11

15

民政局

14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

总责目标12,配合目标2

25

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15

司法工作

总责目标13

10

司法局

16

农林水利建设

总责目标14

15

农林水利局

17

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总责目标15

30

计划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局

18

农村医疗和卫生工作

总责目标16,配合目标3

25

计划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局

19

海洋与渔业工作

总责目标17,配合目标5

30

海洋与渔业局

20

旅游创强工作

总责目标18

25

旅游局

21

社会事务工作

总责目标19

10

民政局

22

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

总责目标20

15

房管局

23

国家级卫生县城创建

总责目标21

10

县创卫办

24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配合目标4

10

县工商局

25

低收入渔农户奔小康工程

配合目标8

10

县委渔农办

26

万名渔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

配合目标9

10

县委渔农办

27

社会主义新渔村建设

配合目标10

10

县委渔农办

28

 

 

 

 

共性目标

 

 

 

 

 

 

共性目标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共性目标1

40

县纪委(监察局)

30

宣传工作

共性目标3

30

县委宣传部

31

统战工作

共性目标4

30

县委统战部

33

公安工作

共性目标6

20

公安局

35

文明工作

共性目标8

15

文明办

36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共性目标9

20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7

双拥工作

共性目标10

10

县民政局

38

征兵工作

共性目标11

15

人武部

39

工作纪律、保密工作

 

10

县委办

40

人大工作及提案办理

 

15

人大办

41

政协联络组工作

 

15

政协办

42

基层工会工作

 

10

县工会

43

基层团的工作

 

10

团县委

44

基层妇女工作

 

10

县妇联

45

档案管理工作

 

10

档案局

 

 

大门镇

序号

一级目标

二级目标

三级目标

(《任务书》代码)

考核

分值

考核责任单位

1

重点目标

抓党建促发展保平安

附件12010年度乡镇基层组织建设考核细则。

100

组织部牵头,县委纪委、县委办、县府办、县纪委、县委宣传部等单位参与。

2

附件22010年度乡镇重点项目工作考核细则。

100

重点办牵头,县委办、县府办、县经贸局等单位参与。

3

附件32010年度乡镇保稳定考核细则

100

县政法委牵头,县委办、县府办、县信访局等单位参与。

4

 

 

 

个性目标

 

 

 

 

 

 

 

 

 

个性目标

 

 

 

 

 

 

 

 

 

 

 

经济贸易工作

总责目标2

15

经济贸易局

5

服务业工作

总责目标3

10

发展与改革局

6

财政工作

总责目标4

40

财政局

7

安全生产

总责目标5

3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总责目标6

15

国土资源局

9

城乡建设与管理

总责目标7

20

规划建设局

10

生态县建设

总责目标8

30

县生态办

11

教育工作

总责目标9

30

教育局

12

文化体育工作

总责目标10

15

文体局

13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

总责目标12,配合目标1

25

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14

司法工作

总责目标12

10

司法局

15

殡葬改革工作

总责目标13

15

民政局

16

农林水利建设

总责目标14

15

农林水利局

17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总责目标15

30

计划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局

18

农村医疗和卫生工作

总责目标16,配合目标2

25

计划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局

19

海洋与渔业工作

总责目标17,配合目标4

30

海洋与渔业局

20

旅游创强工作

总责目标18

25

旅游局

21

社会事务工作

总责目标19

10

县民政局

22

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

总责目标20

15

房管局

23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配合目标3

10

县工商局

24

大门屠宰点迁建

配合目标5

10

经贸局

25

低收入渔农户奔小康工程

配合目标6

10

县委渔农办

26

万名渔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

配合目标7

10

县委渔农办

27

社会主义新渔村建设

配合目标8

10

县委渔农办

28

共性目标

 

 

 

 

 

 

 

共性目标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共性目标1

40

县纪委(监察局)

30

宣传工作

共性目标3

30

县委宣传部

31

统战工作

共性目标4

30

县委统战部

33

公安工作

共性目标6

20

公安局

35

文明工作

共性目标8

15

文明办

36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共性目标9

20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7

双拥工作

共性目标10

10

县民政局

38

征兵工作

共性目标11

15

人武部

39

工作纪律、保密工作

 

10

县委办

40

人大工作及提案办理

 

15

人大办

41

政协联络组工作

 

15

政协办

42

基层工会工作

 

10

县工会

43

基层团的工作

 

10

团县委

44

基层妇女工作

 

10

县妇联

45

档案管理工作

 

10

档案局

 

 

东屏镇

序号

一级目标

二级目标

三级目标

(《任务书》代码)

考核

分值

考核责任单位

1

 

重点目标

 

抓党建促发展保平安

附件12010年度乡镇基层组织建设考核细则。

100

组织部牵头,县委纪委、县委办、县府办、县纪委、县委宣传部等单位参与。

2

附件22010年度乡镇重点项目工作考核细则。

100

重点办牵头,县委办、县府办、县经贸局等单位参与。

3

附件32010年度乡镇保稳定考核细则。

100

县政法委牵头,县委办、县府办、县信访局等单位参与。

4

 

个性目标

 

 

 

 

 

 

 

 

 

个性目标

 

 

 

 

 

 

 

 

 

 

 

 

 

 

经济贸易工作

总责目标2

15

经济贸易局

5

服务业工作

总责目标3

10

发展与改革局

6

财政工作

总责目标4

40

财政局

7

安全生产

总责目标5

3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总责目标6

15

国土资源局

9

城乡建设与管理

总责目标7

20

规划建设局

10

生态县建设

总责目标8

30

县生态办

11

教育工作

总责目标9

30

教育局

12

文化体育工作

总责目标10

15

文体局

13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

总责目标11,配合目标1

25

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14

司法工作

总责目标12

10

司法局

15

殡葬改革工作

总责目标13

15

民政局

16

农林水利建设

总责目标14

15

农林水利局

17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总责目标15

30

计划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局

18

农村医疗和卫生工作

总责目标16,配合目标2

25

计划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局

19

海洋与渔业工作

总责目标17,配合目标4

30

海洋与渔业局

20

旅游创强工作

总责目标18

25

旅游局

21

社会事务工作

总责目标19

10

县民政局

22

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

总责目标20

15

房管局

23

国家级卫生县城创建

总责目标21

10

县创卫办

24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配合目标3

10

县工商局

25

低收入渔农户奔小康工程

配合目标5

10

县委渔农办

26

万名渔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

配合目标6

10

县委渔农办

27

社会主义新渔村建设

配合目标7

10

县委渔农办

28

共性目标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共性目标1

40

县纪委(监察局)

30

宣传工作

共性目标3

30

县委宣传部

31

统战工作

共性目标4

30

县委统战部

33

公安工作

共性目标6

20

公安局

35

文明工作

共性目标8

15

文明办

36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共性目标9

20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7

双拥工作

共性目标10

10

县民政局

38

征兵工作

共性目标11

15

人武部

39

工作纪律、保密工作

 

10

县委办

40

人大工作及提案办理

 

15

人大办

41

政协联络组工作

 

15

政协办

42

基层工会工作

 

10

县工会

43

基层团的工作

 

10

团县委

44

基层妇女工作

 

10

县妇联

45

档案管理工作

 

10

档案局

 

元觉乡

序号

一级目标

二级目标

三级目标

(《任务书》代码)

考核

分值

考核责任单位

1

重点目标

抓党建促发展保平安

附件12010年度乡镇基层组织建设考核细则。

100

组织部牵头,县委纪委、县委办、县府办、县纪委、县委宣传部等单位参与。

2

附件22010年度乡镇重点项目工作考核细则。

100

重点办牵头,县委办、县府办、县经贸局等单位参与。

3

附件32010年度乡镇保稳定考核细则。

100

县政法委牵头,县委办、县府办、县信访局等单位参与。

4

 

 

 

 

 

 

 

 

 

个性目标

 

 

 

 

 

 

 

 

 

 

 

 

 

个性目标

 

 

经济贸易工作

总责目标2

15

经济贸易局

5

服务业工作

总责目标3

10

发展与改革局

6

财政工作

总责目标4

40

财政局

7

安全生产

总责目标5

3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总责目标6

15

国土资源局

9

城乡建设与管理

总责目标7,配合目标1

20

规划建设局

10

生态县建设

总责目标8

30

县生态办

11

教育工作

总责目标9

30

教育局

12

文化体育工作

总责目标10

15

文体局

13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

总责目标11,配合目标2

25

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14

司法工作

总责目标12

10

司法局

15

殡葬改革工作

总责目标13

15

民政局

16

农林水利建设

总责目标14

15

农林水利局

17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总责目标15

30

计划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局

18

农村医疗和卫生工作

总责目标16,配合目标3

25

计划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局

19

海洋与渔业工作

总责目标17,配合目标5

30

海洋与渔业局

20

旅游创强工作

总责目标18

25

旅游局

21

社会事务工作

总责目标19

10

民政局

22

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

总责目标20

15

房管局

23

国家级卫生县城创建

总责目标21

10

县创卫办

24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配合目标4

10

县工商局

25

低收入渔农户奔小康工程

配合目标6

10

县委渔农办

26

万名渔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

配合目标7

10

县委渔农办

27

社会主义新渔村建设

配合目标8

10

县委渔农办

28

 

 

 

 

 

 

共性目标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共性目标1

40

县纪委(监察局)

30

宣传工作

共性目标3

30

县委宣传部

31

统战工作

共性目标4

30

县委统战部

33

公安工作

共性目标6

20

公安局

35

文明工作

共性目标8

15

文明办

36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共性目标9

20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7

双拥工作

共性目标10

10

县民政局

38

征兵工作

共性目标11

15

人武部

39

工作纪律、保密工作

 

10

县委办

40

人大工作及提案办理

 

15

人大办

41

政协联络组工作

 

15

政协办

42

基层工会工作

 

10

县工会

43

基层团的工作

 

10

团县委

44

基层妇女工作

 

10

县妇联

45

档案管理工作

 

10

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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