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举办电焊工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班的
通 知
各乡镇、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加大政府就业扶持力度,提高城乡各类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充分发挥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和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根据《安全生产法》、《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落实电焊工职业持证上岗就业准入制度,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促进安全生产,经研究,决定于7月份联合举办一期电焊工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年龄18—60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电焊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现已从事或准备从事电焊岗位作业的,具备相应电焊工安全知识和作业技能,尚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相应岗位的电焊工类特种操作证的作业人员;
二、培训考核安排:
此次培训考核工作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组织实施,教学课程、内容及操作统一安排,应知应会考核由县就业训练中心和市安全技术鉴定考核站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