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委属各单位、各涉旅企业:
为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强化旅游安全管理,促进我区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将《2017年洞头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洞头区风景与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5月24日
2017年洞头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进一步加强我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广大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努力防止各类旅游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旅游行业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积极传递党委政府声音、传播安全生产知识、传授安全生产技能,弘扬安全文化,培育安全信仰,为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保持事故总量继续下降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活动主题
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日-6月30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赵秀娟
副组长:金均民、许小萍、郭练武
成 员:张警余、叶明宁、黄正宝、郭建华、赖朝伟、李建成、施成永、叶明煌、陈有建、李光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业管理科。
五、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集中宣讲活动。
(二)悬挂安全宣传条幅、景区LED内容显示、制作公益广告等形式,营造户外安全生产宣传氛围。
(三)在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点)摆放宣传资料、导游进行讲解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对游客的旅游安全知识宣传。
(四)旅游企业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出黑板报等形式活动。
(五)继续深入开展《新安全法》宣贯活动。
(六)印制、悬挂和张贴各类旅游安全宣传资料。
(七)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八)组织参加温州市旅游局和区安委办部署的有关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凝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的有效载体。特别要根据全县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人员和经费,确保 “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序开展。
(二)创新形式,营造氛围。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活动主题,创新宣传形式,体现行业特色。充分发挥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和网络等主流媒体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宣传,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氛围。
(三)报送信息,做好总结。各单位要及时上报有关活动的进展情况,认真做好动态信息报送工作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结工作。工作总结及有关数据统计单(附后)于6月30日前报送区旅委行业管理科(联系人:郭广俊,联系电话:57723875,传真:73385747,电子邮箱:378922613@qq.com)。
附件1:洞头区旅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单
附件2: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口号(参考)
温州市洞头区风景与旅游发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