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洞农林水〔2014〕108号
关于印发《洞头县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整治专项实施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温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温州市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整治专项实施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温水政发〔2014〕230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洞头县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整治专项实施方案(2014-2017年)》,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该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目标责任,深入开展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整治工作,推进安全文明绿色工地创建。
洞头县农林水利局
洞头县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整治专项实施方案
(2014-2017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温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温州市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整治专项实施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温水政发〔2014〕2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水利实际,特制定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整治专项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完善制度标准和强化行业监管,推进源头治理、综合防治,着力整治施工扬尘污染,倡导和鼓励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构建政府引领、企业治污、市场配置、舆论监督、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局面。通过四年时间的努力,实现对城市扬尘的有效控制,使全县城市扬尘污染大大降低,促进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有效改善。
根据水利工程施工工地扬尘产生的主要特点,确定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道路运输扬尘等方面为此次治理重点;同时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和“绿色工地”等绿色创建活动,推动水利工程建设节能减排、低碳环保的理念,构建科学的城市扬尘防控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规范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控制。按照《温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的要求,加强建筑扬尘控制。实施施工工地封闭管理,切实把关好工地围挡关、垃圾清运关、场路硬化关和车辆冲洗关等关键环节。
1、实施施工工地封闭管理。在施工集中场所以及人员密集和交通要道处,应当设置统一围墙,高度2.5米,墙面规范整洁美观。在其他路段及沿河(临水)地段应采取有效的隔离和围挡。
2、工地主要进出口处地坪采用砼硬化,建立车辆冲洗台、配备冲洗设施、冲洗人员,严防工地污泥带出工地污染路面,做到净车出场,并做好冲洗泥浆水的收集处置工作。
3、工地内从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的车辆,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帆布覆盖等措施,严禁超载和途中撒漏。
4、伴有泥浆的施工作业,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建筑泥浆必须按规定由泥浆专业运输企业承运。
5、建筑物必须采用密目安全网全封闭围挡,保持外观严密、规整和洁净。
6、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及时覆盖。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不能及时清运的,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必须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