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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森防指〔2015〕2号
关于印发2015年洞头县森林消防宣传
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
现将《2015年洞头县森林消防宣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分解细化,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洞头县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
2015年洞头县森林消防宣传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关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森林消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特制定我县2015年度森林消防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5年全县森林消防宣传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总体部署,依靠人民群众,以广大干部、人民群众特别是林区群众为主要对象,借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抓督察、强责任,抓基础、强管理,抓队伍、强能力,抓宣传、强素质,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开展多渠道、全方位、广覆盖的森林消防宣传,普及森林消防法律法规和防扑火安全知识,提高全民森林消防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森林消防的浓厚氛围,提升森林火灾科学防控能力,减少森林火灾事故发生。
二、宣传主题
关注森林消防,建设美丽洞头。
三、宣传内容
1、《森林防火条例》;
2、《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
3、森林消防相关法律规范、政策;
4、森林消防科普与安全常识;
5、森林火灾典型案例;
6、森林消防工作优秀事迹;
7、林区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
四、工作重点
(一)明确重点部位。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点生态公益林区、重要军事目标周围林区为森林消防宣传工作的重点部位。
(二)把握重点时期。春节、元宵、清明、“五一”、国庆、冬至等节假日期间以及国家和省、市、县召开的重要会议期间、高森林火险天气时段、农事用火高峰季节是森林消防宣传的重点时期。
(三)管住重点人群。痴、呆、傻等智障人员的监护人、林区农作人员、中小学生、进山旅游人员是森林消防宣传工作的重点人群。
五、具体安排
(一)组织森林消防新闻宣传。及时报道国家和省、市有关森林消防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各地落实森林消防行政领导负责制、部门分工责任制、基层管护责任制相关情况;全县森林消防工作新举措、新进展及新成效;组织制作森林消防广播电视节目或森林消防宣传字幕,并在广播电视中播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