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洞民优〔2006〕24号
洞头县民政局
关于给陈荣孟同志落实在乡残疾军人政策的通知
大门镇人民政府:
陈荣孟,男,1984年2月出生,本县大门镇观音礁村人,2002年12月入伍,2004年12月退伍。入伍期间因病经陆军第四十二集团军后勤部卫生处审批评为病残二级,退伍后,经省民政厅优抚处指定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一一七医院残疾医学鉴定办公室重新鉴定,评为病残三级,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和《洞头县民政局、洞头县财政局关于建立洞头县在乡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洞民优[2005]31号)文件规定,享受在乡三级病残抚恤金及有关待遇,并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