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洞民救[2005]47号
洞头县民政局 洞头县财政局 洞头县慈善总会
关于下发2005年第9号台风救灾经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今年第5号台风“海棠”刚给我县造成巨大损失,而紧接的第9号台风“麦莎”带来的巨创,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又是雪上加霜。为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经请示县政府和县慈善总会会长办公会议同意,决定下拨救灾慰问经费70万元(县财政52万元、县民政局救灾捐赠款8万元、慈善捐赠10万元),主要用于因在倒、损房又无力自救的重灾户的吃、住和灾中抢救转移安置灾民及灾后自救补助经费。请各乡镇将救灾经费具体使用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民政局社救科,在发放救济款时要一并发放《洞头县灾害救助卡》。
附:救灾资金安排表
洞头县民政局 洞头县财政局 洞头县慈善总会
二○○五年八月七日
主题词:救灾经费 发放 通知
大办、县府办、监察局、审计局,任玉明书记、姜长才副书记、林琼县长助理
救灾资金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