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洞民救〔2005〕84号
洞头县民政局 洞头县财政局
关于下拨敬老院建设补助经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县的集中供养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现已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集中供养率达97.2%。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集中供养工作,完善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我县集中供养工作的顺利实施,经研究,现将敬老院建设补助资金拨付相关乡镇(间附表),各乡镇要严格按照集中供养工作资金管理要求,专款专用,并建立资金使用情况帐册、已备核查。
附:敬老院建设补助经费分配表
二○○五年十
主题词: 集中供养 经费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