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洞头县民政局 洞头县财政局 洞头县慈善总会
关于下拨2009年春节期间困难群众慰问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心系民生解民困”系列活动,根据县委办、县政办《关于在全县开展“走进企业、走进群众、走进矛盾”活动的通知》(洞委办[2008]90号)文件精神,保障我县困难群众过好春节,体现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心,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下拨春节期间困难群众慰问资金128.4万元,其中县财政拨付110万元,县慈善总会拨付18.4万元。
请各乡镇要统筹安排好资金,重点慰问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困难残疾人、困难老党员、下岗失业人员,重病户和重点优抚对象等,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过好节。县财政拨付的慰问金直接下拨到各乡镇账户,县慈善总会拨付的慰问金由各乡镇派人领取。同时各乡镇务必于2月4日前把以书面形式将开展的慰问情况上报县民政局社救科。
附件:2009年春节慰问资金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