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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县交通局文件
洞交发〔2007〕 18 号
关于做好2007年洞头县交通系统
“三防”工作的通知
交通系统归口、直属单位:
做好“三防”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谐交通”、落实县政府提出构建综合交通体系目标至关重要。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县为气象灾害偏重年份,极端气候事件可能频繁发生;预计2-8月总降水量接近常年偏少,梅汛期雨量比前四年有增长趋势,降雨集中期较明显,影响我县热带气旋个数接近常年,可能有强台风影响我县。由此可见,今年“三防”工作形势仍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根据市交通局《关于做好2007年温州市交通系统“三防”工作的通知》(温交[2007]36号)精神,现就做好今年“三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必须认清“三防”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交通系统中心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行业指导”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完善各项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把“三防”工作落实处。所有涉及“三防”工作的单位、部门都要建立健全“三防”工作机构,建立和完善责任明确、措施落实的“三防”工作体系。同时要严肃“三防”纪律,对于因失职、工作不力和违反“三防”纪律而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损失,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