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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县交通局文件
洞交发〔2008〕 40 号
关于印发洞头县交通行业“安全质量年”
活动实施方案和2008年交通行业“安全质量年”活动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的通知
交通局直属、归口各单位:
现将《洞头县交通行业“安全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洞头县交通行业2008年“安全质量年”活动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好“安全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和今年的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开展好“安全质量年”活动,确保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
附件:
1、洞头县交通行业“安全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
2、洞头县交通行业2008年“安全质量年”活动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3、安全隐患治理“销号”登记表
主题词:印发 “安全质量年”活动 方案 通知
附件1:
洞头县交通行业“安全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开展安全质量年活动为载体,以建立交通安全质量管理长效机制为目标,以遏制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全面提高交通工程建设质量为重点,以落实责任、加强监管、专项治理、整改隐患为手段,通过开展“安全质量年”活动,基本实现安全质量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推进我市交通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和工程质量明显提高,为交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一)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善。水上交通安全保持稳定态势,道路运输事故稳中有降,交通工程建设事故不断减少,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事故,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明显下降。
(二)全县公路水运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高,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在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工程质量优良率达到85% 以上。全县农村公路平均质量抽检项目总体合格率达到95%,质量保证体系基本健全并有效运行,杜绝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安全质量管理制度体系,落实“机构、人员、经费、设施、装备”,建立较有效、专业的安全质量监管机构,责任进一步明确、落实。
(二)科技手段在安全和质量管理中广泛应用,管理效率和水平不断提升。
1、充分发挥交通系统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平台作用。充分利用市局网络平台,建立联结全县交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交通企业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科学管理和信息资源共享。
2、GPS卫星定位系统、视频图像监控等技术在交通行业安全质量管理中得到有效应用,GPS在中长途客运车辆、危险口运输车辆安装率达100%。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断推进,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1、在工程建设、设施运营、运输生产等领域,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排查率100%,隐患整改率100%。
2、建立重大隐患源监控管理体系及重大危险源信息库,重大事故隐患源监控率达到100%,危险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和“销号”管理制度,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消除安全隐患。
(四)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1、积极开展营运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超限超载、委托经营船舶、维修市场秩序等专项整治,进一步维护运输市场秩序。
2、加强“两防”、以桥梁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整治、农村公路安保设施治理等交通基础设施专项治理,逐步解决交通硬件不足问题,进一步提升防事故能力。
3、重点抓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对安全管理人员、客运驾驶员、危货驾押人员、驾修人员、特种行业人员、船舶工作人员等从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坚决取缔无证从业现象。
4、抓好提高农村客运班线安全防范能力,加强对车辆技术状况和从业人员管理,引导农村客运班线在合适的车辆上安装安全带,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努力提高农村客运服务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
(五)质量管理有力落实,交通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
1、全面提高公路水运工程设计质量与管理水平。加强对全市交通设计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和设计骨干业务培训,使设计项目质量水平跨上一个新台阶。
2、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体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质量责任制度进一步落实,定期发布全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指数,各从业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正常。继续开展以桥隧结构物为重点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水运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消除结构物质量和安全隐患。
3、全面推进农村公路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实现农村公路“五个明显”的目标,即质量意识明显增强,监管力度明显加大,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安全状况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六)强化应急管理工作。及时修订各类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预案体系;进一步加强开展应急演练,着力提高应急能力。
四、职责分工。
交通局行业各单位负责区域内“安全质量年”活动组织实施工作。
县港航管理局负责全县港航方面“安全质量年”活动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运输安全及水上运营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两防”回头看工作;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县公路段负责“安全质量年”活动中交通基础设施“农村公路安全质量年”、公路养护等方面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开展运营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全市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治理、道路事故多发点段治理、四五类桥梁隧道等专项整治;超限运输专项整治;贯彻落实《全省道路基础设施隐患认定标准》。
县公路运输管理所负责“安全质量年”活动中道路运输方面的实施工作。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各项专项整治。
县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安全质量年”活动中工程质量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会同县公路段组织对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在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配合开展农村公路安全质量年活动。交通在建工程安全管理职能移交后,要全面负责在建交通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局运管科负责局“安全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安全质量年”活动的组织部署工作,开展“安全质量年”活动情况督查。
局规划建设科负责“安全质量年”活动中在建工程、农村公路安保设施、临水临崖危险路段、交通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整改、工程设计等方面的活动情况督查。
局纪检监察室参与“安全质量年”活动情况督查,查处“安全质量年”活动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局办公室负责“安全质量年”活动中配合省厅做好“全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实施及我市已建系统与省厅系统的相关衔接工作。在深入挖掘交通安全生产管理潜能、强化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洞头县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
五、时间安排。
(一)组织动员阶段(2008年6月)。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组织“安全质量年”活动的动员部署,建立组织机构,制订本单位“安全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确定年度工作重点。
(二)全面推进阶段(2008年7月至2010年9月)。各单位结合本地实际,根据“安全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制订年度工作重点,按照要求每年整改一批安全隐患,解决一些重点问题,推进“安全质量年”活动深入开展,定期对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每年12月份进行工作总结,我局对活动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0年10月至11月)。三年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活动情况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对成绩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我局将“安全质量年”活动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三年活动结束后,我局将对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安全质量年”活动是推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的有力举措,也是提高安全质量管理水平的有效载体。各单位领导要充分认识“安全质量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安全质量管理作为行业管理的大事,抓紧、抓细、抓实、抓好。我局成立“安全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文件已下发,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和指导。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安全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安全质量年”活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和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要按照我局统一部署,将活动的内容、目标层层分解,细化到部门、单位和企业,明确分工、各司其职,主动协调,积极配合,切实使活动开展出成果来。市局将组织督导组,对各单位“安全质量年”活动开展情况,不定期进行专项督查。对“安全质量年”活动开展不力,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